三亚旅游
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截至2010年2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民一庭和3个旅游巡回法庭共处理旅游纠纷案件95件,结案标的金额50.6万元,其中旅游非诉案件132件。早在2002年,海南省针对三亚作为国际旅游胜地游客流动性大、旅游纠纷多的特点,在三亚城郊法院设立了旅游法庭,实行巡回办案,快立快审快执。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在南山、天涯、亚龙湾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旅游法庭的法院。
旅游法庭值班点接到当事人投诉后,对于不属于旅游巡回法庭管辖的法官会当即通过电话与三亚市旅游委、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景区多方协调,启动联动机制,现在这一模式在三亚旅游法庭已成常态。
“灵活”二字最能概括旅游法庭处理纠纷的特色,即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快执,当庭调解、案发地调解、电话调解,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执行费。
旅游法庭主要受理旅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炒房、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强买强卖、非法收取回扣等旅游纠纷案件。
其中旅游者与其他餐饮住宿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案件32件,占33%,主要涉及餐饮欺诈、炒房、强买强卖等其他欺诈性消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案件30件,占31%;旅游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5件,占16%;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同纠纷案件15件,占16%;旅游者诉景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赔偿案件3件,占4%。
旅游法庭的成立可以有效应对旅游服务不可贮存、旅游过程的流动性及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海南将适当放宽立案条件,扩大有管辖权的法院范围;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不大的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审理,建立旅游纠纷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和立即执行的快速处理机制,并采用“110联动”出警方式受理案件;加大对欺诈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构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维护海南旅游市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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