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觉罗长麟

觉罗长麟

  • 本名:爱新觉罗.长麟
  • 所处时代:清朝
  • 去世日期:1811年
  • 谥号:文敏
  • 民族:满族
  • 觉罗长麟介绍
    觉罗长麟,字牧庵,隶正蓝旗。乾隆四十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貌奇伟,明敏有口辩,居曹有声。历郎中,出为福建兴泉永道,累迁江苏布政使。五十一年,召授刑部侍郎。

    基本简介

    五十二年,授山东巡抚,责所属濬河道,修四十一州县城工;捕钜野、汶上剧盗田玉堂等,置之法:诏嘉奖。劾莱州知府徐大榕治平度州民罗有良狱,误拟,大榕诉於京,刑部尚书胡季堂等往鞫,不直长麟。帝以防河有劳,特宽之。复以审拟滨州举人薛对元罪失实,褫职,留修城工。未几,授江苏巡抚。尝私行市井间访察民隐,擒治强暴,禁革奢俗,清漕政,斥贪吏,为时所称。

    五十七年,调山西。入觐时,有市人董二诬告逆匪王伦潜匿山西某家,和珅於宫门前言,务坐以逆党。长麟至官,访悉某实董仇家,故倾陷,慨然曰:“吾发垂白,奈何灭人族以媚权相?”终反坐董二,和珅大忤。

    调浙江,擢两广总督,加太子少保。整顿水师,擒获海盗。六十年,调署闽浙。会将军魁伦劾总督伍拉纳、巡抚浦霖贪纵,并闽省库藏亏绌事,命长麟按治,未得实,诏切责,乃奏婪索纳贿状。伍拉纳故和珅姻戚,帝疑长麟瞻徇,并斥其平日沽名取巧,夺职,予副都统衔,赴叶尔羌办事。寻授库尔喀拉乌苏领队大臣,调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奏减回子王公年班进京行李,以恤驿站。罢回民土贡。有边警,请调兵堵剿,诏以张皇斥之。

    嘉庆四年,授云贵总督,调闽浙。五年,调陕甘。时教匪未靖,劝民筑堡团练,令川、陕、豫、楚交界处,一体仿行,募精壮难民入伍。督师败伍金柱於唐家河,又击於傅家镇。将军富成来援,战殁。复偕固原提督庆成击贼於沔阳乾沟河。六年,迭败高天德、马学礼於铁炉川、旧州铺、纲厂、武关,擒襄阳贼首马应祥,诏嘉奖。寻以副将萧福禄搜捕汧阳悄悄会匪,滥杀邀功,仁宗疑之,诇察得实,斥长麟徇庇,停其议叙。又以傅家镇之战,漫无筹措,致富成阵亡。七年,召回京,降署吏部侍郎,迁礼部尚书,兼都统。复命督两广,以母老留京。

    八年,授兵部尚书,调刑部,兼管户部三库。十年,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寻协办大学士。十三年,命偕尚书戴衢亨察视南河。长麟至清江浦,闻安徽诸生包世臣习河事,亲访之,同视海口,实不高仰,用其说罢改道之议。与衢亨通筹河工,具得要领,帝嘉之。复偕衢亨清查两淮盐务,责盐政每年杂费悉报部覈销,以息浮议。

    十五年,以目眚久在告,特诏解职。逾年,卒,谥文敏。[1]

    任职履历

    刑部主事(乾隆四十年-乾隆?年);

    郎中(乾隆?年-乾隆四十八年);

    福建兴泉永道(乾隆四十八年);

    山西按察使(乾隆四十八年-乾隆五十年);

    湖南按察使(乾隆五十年);

    江苏按察使(乾隆五十年-乾隆五十二年);

    江苏布政使(乾隆五十一年);

    刑部右侍郎(乾隆五十一年-乾隆五十二年);

    山东巡抚(乾隆五十二年-乾隆五十五年);

    江苏巡抚;

    两广总督(乾隆五十八年-嘉庆元年)

    太子太保衔(时间不详);

    闽浙总督(署)(时间不详);

    加副都统衔;

    库尔喀拉乌苏领队大臣(乾隆?年-嘉庆元年);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嘉庆元年-嘉庆五年);

    陕甘总督(嘉庆五年-嘉庆?年);

    协办大学士(嘉庆十年-嘉庆十六年)。

    参考资料

    [1] 列传一百三十 · 清史稿[引用日期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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