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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服务的机构等的建设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名词》第一版
1996年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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