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山风景区
丹山风景区
距叙永县城东城16km的省级丹山风景名胜区,海拨1000-1619km,以其雄伟的丹霞地貌、奇峰峭壁,宋代以来的全真教隋山派道教官观,川南古代民族图腾遣迹等特点组成。山上森林茂密,古树参天;林中溪流潺潺,岩上瀑布飞泻;名人勒石,以及云海、浮光、日出日落、险境雾淞等形成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成为川南著名消夏避暑胜地。
气候条件
丹山风景区
泸州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北部为准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南部山区气候有中亚热带、北亚热带、南温带和北温带气候之分,具有山区立体气候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7.1℃—18.5℃,年平均降雨量748.4—1184.2毫米,日照1200—1400小时,无霜期300—358天。土地肥沃,物产富庶。具有春荣夏艳秋实冬秀的江南特色。春秋祠
以精美的木石雕刻著称,采用浮沉通圆的雕刻手法,精美绝伦,已列入《中国名胜大词典》。
玉皇观
县东玉皇观海拔1619米,面积30平方公里,有高大壮观的丹霞地貌,宋元以来即为道教胜地。
天生桥
县城西南13公里的天生桥,高849米,跨度90米,高大壮观,全国罕见。
龙泉洞
城南龙泉洞,洞内分3层,奇幻幽深,洞外石林遍山,千姿百态。
清凉洞
清凉洞洞窟高大,300余尊摩岩石刻形神兼备,洞外瀑布飞帘,风光秀丽。敦梓河、桫椤沟风景,以桫椤群落和水上游船,构成游览区,沿途可见古墓、牌坊、龙脑桥、古道等景观。[1]
大安林场2010年木材竞拍卖会现场
“在丹山省级风景区核心地带,泸州大安林场获得的500余立方米林木采伐计划程序是否合法,是这次毁林事件的关键,联合调查组应给大家一个明确说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月13日,叙永县委、县政府召集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县级老领导,就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安林场玉皇观工区滥伐景区林木”一事通报调查情况后,以县人大代表、政协常委海内胜为代表的监督联盟,立即发出强烈呼吁:“这事不能说完就完了,今后我们何以面对子孙后代!”
除伐林木:人大代表强烈反对
位于叙永县城城郊、海拔1400米的丹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因建于宋代的玉皇道观而闻名川南,该景区植被茂密,是叙永最具人文和自然景观的风景区。去年8月5日,叙永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风、雪灾害,丹山景区树木和楠竹大面积受损,特别是易脆性的柳杉多数被拦腰折断。为清除被风雪折断的林区树木,经泸州市林业局和县政府批准,大安林场获得景区内500余立方米的采伐计划。自11月5日起,大安林场在张榜公布7天后,开始对设计批准范围内的柳杉林进行砍伐。
509立方米伐木计划刚进行到180余立方米时,便立即遭到以海内胜为代表的叙永县一大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县级老领导们的强烈反对。去年11月15日,叙永县建设环境保护旅游局紧急发文,根据国家、省、市对风景区管理的有关规定,请求制止砍伐行为。
痛心疾首:核心景区树木砍光
林木采伐毁林事件
今年1月5日下午,海内胜等人“省级风景区树木惨遭灭门惨案”的反映后,立即与泸州市林业局潘国云科长一起赶到现场,见风雪灾害残留的痕迹仍清晰可见,部分未被砍伐的柳杉确有断枝断尖现象。景区大门到祖师殿公路两旁的山坡,柳杉几乎被砍光,往日葱郁清秀的树林已不复存在;光秃秃的山坡上,部分地段已被补栽上楠竹;核心景区祖师殿道观旁的竹林中,树木已被砍绝,残留下成片硕大的树桩,最大的树龄近30年。记者当场对闻讯赶来的李明龙县长表示:“这片树林砍得确实令人心痛。”上山公路两旁,到处堆放着大大小小的木材,除柳杉外,其中确有几根不知名的杂木。对本报反映的情况,叙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天下午5时,叙永县委紧急召开书记办公会,决定:立即停止砍伐计划,马上由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林业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景区伐木一事展开全面调查。
联合调查:监管不力好树被伐
联合调查组的结论是:大安林场采伐现场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未超界限;批准采伐量500.9立方米,实际采伐出材量180.1立方米。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一,大安林场在实施采伐过程中有少量非风折木被砍伐,说明林场对采伐过程监管不力,林业主管部门在工作中有疏漏;其二,林业部门与旅游部门在景区森林资源的管理体制上未理顺。
叙永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周洪华表示:尚未采伐的300余立方米计划立即作废,对采伐过程中,是否有人违法采伐,以及林业部门是否有人参与经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有,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代表质疑:采伐计划程序违法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听完县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后,县人大代表海内胜将质疑矛头指向林业部门: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确需砍伐的必须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采伐许可证。请问,县林业局的采伐计划经没经过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同时,泸州市《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也规定:风景名胜区及其范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不分权属都应当按照规划进行抚育管理,不得砍伐。这个文件非常明确,这片林子就是大安林场的,也不得砍伐。程序违法一切都是非法。180多立方米木材,3000多棵树,说完了就完了!大面积砍树后造成的生态平衡失调、水土流失,你们考虑过没有?泥石流暴发,对丹岩乡中坝上坝的农田造成的灾难,你们考虑没有?长江中上游的天保工程你们考虑没有?他建议:对这次毁林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应有纪律处分,并调查林业局是否有人参与这次卖林的经营活动;对卖林的收入,应用于恢复景区的规划建设,请有资质的环保、旅游、林业专家进行综合评估,栽什么树要听专家的意见,要广泛征求政协、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立即冻结全县的间伐计划,调查有无倒卖计划的现象,杜绝毁林事件的发生;由国资局牵头,理顺丹山风景区与大安林场的权属关系,明确景区的管理权限,明确责权利。
林业部门:报批程序法无明文
就砍树原因,叙永县林业局局长许建新的解释是:叙永确实遭受了百年不遇的风雪灾害,丹山景区的人工柳杉林在大面积受灾后断梢断枝,如不及时清除,不仅受灾的柳杉树会枯死,还会引发森林病虫害,林业部门不得不及时清除。
“将受灾柳杉除伐后补种楠竹,短期内可能影响景区景观。但两年后楠竹长起来后,丹山景区的自然景观将完全可得以弥补,不会给景区造成多大影响。”就部分柳杉林被毁是否如海内胜所言“灭门惨案”,泸州市林业局潘国云科长持不同看法:“柳杉寿命极为有限,砍伐是迟早的事。就观赏性而言,竹海景观也蛮好的嘛!”
就景区采伐程序是否合法这个核心问题,许建新局长认为:按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区树木管理规定,林业部门确需事前与景区管理机构协商后下达采伐指标。丹山景区的500余立方米除伐计划,之所以没与景区管理部门协商,是因为林业部门批准下达的是风折木清除计划,而非正常的砍伐或间伐计划。林业部门清除景区内的风折木(受灾木),是否也得经景区管理部门同意,《林业法》和相关法规上并无明文规定,林业部门完全有权独立行使自己的审批权。“说穿了,此事是典型的政府两个部门间的管理权属之争。我们不是在间伐,而是在为林区打扫卫生和消除隐患,根本无需经景区管理部门同意,根本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
问题症结:砍树栽竹回报较高
林业部门是否有人涉及林木经营违规行为,许建新坦言:柳杉属典型的观赏性树种,其经济价值十分低。以丹山收集到的180余立方米大小不等的木材情况,其市价最多200多元一立方米,除去工人工资,几乎无利可图。
无利可图的事,大安林场为何如此积极?随同记者现场采访的泸州市林业局潘国云科长的一席话,可能从中寻找到一些关联:由于国家实行天保工程和封山育林政策,各地林场以前栽种的树成材后不能砍,投入的大量贷款植树资金根本无法收回,债务缠身的日子过得相当苦。与树木相比,竹子却必须每年砍,砍得越勤越好,不砍反而会老化枯死。种树,林场只有投入没有回报。而种竹子,林场的投入很快就会收到应有的回报。
[1] 丹山风景区 · 马蜂窝[引用日期202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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