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2013新疆暴乱

2013新疆暴乱

  • 中文名:2013新疆暴乱
  • 外文名:The 2013 Xinjiang riots
  • 时间:2013年6月26日清晨6点左右
  •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鲁克沁镇
  • 结果:3名暴徒被当场抓获
  • 死亡人数:27人
  • 发生时间:2013年6月26日
  • 2013新疆暴乱介绍
    2013年6月26日清晨6点左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个偏远城镇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乱,导致27人死亡。

    新疆骚乱

    2013年6月26日清晨6点左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个偏远城镇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乱,导致27人死亡。持刀歹徒袭击了当地警察局,政府大楼和建筑工地,刺伤多人并点燃警车。警方开枪击毙10名暴徒之前,共有17人被杀。17人中包括9名警察和8名平民。3名暴徒被当场抓获。暴乱分子又来破坏社会主义和谐。但是,我们有信心战胜新疆暴乱分子和外国分裂力量。

    武装叛乱暴乱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资讯
    内容声明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

    Copyright © 趣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