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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汤山投毒案

刑事案件

  • 中文名:南京汤山投毒案
  • 时间:2002年9月
  • 结果投毒人陈正平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位置: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
  • 涉事人:陈正平
  •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 伤亡情况: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
  • 南京汤山投毒案介绍
    南京汤山投毒案,是2002年9月14日发生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的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附近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陆续发生呕吐、吐血等中毒症状,一共造成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经查明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所以用“毒鼠强”害死客人。此次事件是1949年以来全国最重大的中毒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正平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正平于2002年10月14日被执行枪决。

    案件详情

    肇事的食品

    陈正平与陈宗武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各自开店经营面食早点生意,两店相邻。陈正平眼见陈宗武经营的面食店生意兴隆,而自己经营的小店却生意清淡,于是心生妒忌,加之此前双方曾因打牌、发短信息等琐事发生过矛盾,遂产生在陈宗武店内投毒的恶念。

    2002年8月23日,陈正平购买了“毒鼠强”鼠药剂12支,粉剂50克,并在其小店内做试验。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陈宗武的面食店外操作间,将“毒鼠强”投放在白糖、油酥等食品原料内,并加以搅拌。次日晨,陈宗武面食店使用掺有“毒鼠强”鼠药成分的食品原料制成烧饼、麻团等早点出售,导致300余人食用后中毒,其中42人死亡。

    救治情况

    南京汤山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后,一场与死神争夺生命的战斗即刻打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尽最大努力抢救中毒人员,做好案件侦破工作,遵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公安部、卫生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南京协助工作。南京市委书记李源潮、市长罗志军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要求集中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每一个生命。南京市成立了以罗志军为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省、市卫生部门及承担救治任务等医疗单位正在组织专家用最好的设备、药品进行抢救工作。

    事发地的汤山医院,最早是在9月14日凌晨5时多钟接到了中毒者。6时45分以后,又有许多中毒者源源不断地被送过来,7时过后,医院里仅有的30多张床位全部躺满了中毒者,不到半个小时,医院里的空地上也全部躺满了急需抢救的中毒者。30多个医生只来得及做一件事:检查一下病情轻重,然后立即送往南京市区各大医院。

    从汤山医院到南京各家医院,沿途都有警察指挥交通,保证路途畅通。路上,不时有开着警灯的警车引导装有伤者的出租车,通往南京市区的高速公路,成了中毒者的求生通道!

    救援现场

    病情牵动着南京全市人民的心!省人民医院、军区总医院等11家医院,受命紧急救护中毒者。

    在解放军83医院,为将中毒事故迅速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副院长邢美成一上午打了不下100个电话,最后连声音也喊哑了。平时穿着极规范的邢院长没穿袜子,一双大脚光着套在皮鞋里,“抢救病人就是打仗,哪里还顾得上穿袜子!”

    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记者了解到,第二天是医务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日子,可急救中心乃至全院大部分医务人员都自觉地来了,大家都明白,眼下最重要的“考试”是抢救中毒病人。

    南京军区总医院抢救现场,记者看到中毒者的惨状相同:口吐白沫、鼻孔出血、四肢抽筋。由于送来的病人太多,医院只好将中毒者放在急诊大厅地上。

    失去孩子的家长悲痛欲绝

    在南京市第一医院,抢救室里放满了担架床,医生们拿着医疗仪器,忙碌地奔走于担架床之间。抢救室外,伤者家属将医院围得水泄不通。上午大约10时左右,一辆救护车急驰而来,两名医护人员从车上抬下了一名中毒的小女孩。就在担架上,医生拿来一根长管伸进女孩喉部,短短两分钟,女孩小小的身躯上便插满了救护管。开救护车的司机告诉记者,他奔波于汤山镇与医院之间已8个趟次了,握方向盘的手已经麻木了。

    在八一医院,上午9时30分,当记者赶到医院门口时,20多位警察和30多位医院的工作人员从院门到急救室组成了一道数十米的绿色通道。每一辆车一停下来,医护人员便跑上前———与死神争夺中毒者![1]

    抓捕过程

    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陈正平,是9月15日凌晨5时在1659次列车上被乘警抓获的。

    9月15日凌晨2时40分,上海开往洛阳的1659次列车在徐州车站即将开车,列车乘警长崔万鸿接到车站值班民警传达的紧急通知: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犯罪嫌疑人陈正平可能乘坐1659次列车逃逸,请列车工作人员协助抓获,并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接到通知后,列车长郭喜梅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在自己担当的车上溜走。列车乘务人员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小组。他们根据警方提供的相貌特征,以查票的名义,首先将南京预留的9号硬座车厢列为重点开始查找,对每位旅客认真比对,对厕所和座席下仔细查看,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可以藏人的角落。

    4时50分,列车从商丘站开车后仍一无所获。排查小组查到12号硬卧车厢1号时,看到一名男旅客侧着身子朝里酣然入睡,乘警长崔万鸿轻轻推醒那人,那人转过身,拿出1张南京到郑州的车票,惺忪的睡眼透露出不安。

    借着卧铺车厢微弱的灯光,崔万鸿发现眼前的这人正是要查找的涉案人。不等那人反应过来,崔万鸿一个虎扑将那人扑在铺位上,在其他人员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制服。

    崔万鸿迅速报告洛阳铁路公安处,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简单询问。为防止意外,崔万鸿等人对陈正平寸步不离,严加看管。7时29分,1659次列车正点抵达郑州车站,崔万鸿等人将陈正平移交给守候在站台上的郑州铁路公安处车站公安段。车站公安段进行初步审讯后,随即与南京方面联系,移交给南京警方。

    陈正平在案发后52小时被警方抓获。他于9月17日下午向警方交代:他因生意竞争,心怀恨意,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灭鼠药“毒鼠强”进行投毒犯罪。据悉,罪犯陈正平只花了8元钱,就在农贸市场上轻而易举地获得了这种剧毒品。[1]

    犯罪嫌疑人

    看似平常的生意人

    陈正平身材肥胖,在邻居眼中是个很平常的生意人,起早摸黑干活,并没有短斤少两行为,也不见其他劣迹。房东与邻居都说他是个从不拖欠房租与水电费的人。不少人得知陈正平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吃了一惊。而他的生意邻居许夕云称:“没想到是他,难道是变态?”因为陈正平的大饼铺生意在周围生意人眼中看来并不差,而且卖的是大饼煎饺,与陈宗武(烧饼店老板)生意并不冲突。“各干各的,不是挺好的。为什么这样害人,害得我们周围的生意都停了。”许夕云有点生气。

    记者了解到陈宗武与陈正平并非外界传说的亲戚关系,而是比较好的朋友。而陈正平开大饼店的门面还是陈宗武租下后再转租给陈正平的,据门面房房东说:早些年,陈正平在汤山也做过七八年生意,后来离开了一段时间。陈正平欠了陈宗武二三千元钱,陈宗武为了让陈正平有资本还钱,才将门面再转租给陈正平,那是2000年3月的事情。邻居与房东都未曾听说过陈宗武与陈正平有什么矛盾或争吵,一位房东回忆,陈宗武的老婆不大看得起陈正平,在牌桌上会骂几句陈正平。

    据说陈正平平时没什么爱好,也就是打点小牌,赌上几块钱。

    很“平静”地潜逃

    9月14日,投毒事件发生那天,直到上午10点,仍有人看到陈正平在街上观望。在公安清查了周围店铺后,陈正平走到门面房房东那儿,平静地说:“听说陈宗武烧饼有毒,公安收了大饼摊,这几天也做不成生意,我回家去了,你给我个电话,水电费过几天给你。”

    房东事后回忆说:“我当时心里很慌,没想到他倒比我还镇静。”

    而另一个房东回忆,投毒事件前一天晚上(9月13日),陈正平并没有什么异常,和小伙计回来后10点多钟就冲澡上床了。

    不过,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奇怪:陈正平说是回南京浦口的家,人为什么会到了河南。[1]

    案件审判

    庭审现场

    2002年9月30日8时30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南京汤山投毒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桥林镇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众多人员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陈正平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被告人陈正平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对被告人陈正平的死刑判决。陈正平于2002年10月14日上午被执行枪决。[2]

    参考资料

    [1] 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走近嫌疑犯陈正平 · 搜狐[引用日期2016-06-06]

    [2] 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罪犯陈正平今天被执行死刑 · 新浪[引用日期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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