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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马案

刑事案件

  • 中文名:黑龙江宝马案
  • 时间:2003年10月16日
  • 地点哈尔滨主要人物:苏秀文
  • 结果:1死12伤
  • 事件经过:卖葱农妇被苏秀文撞死
  • 黑龙江宝马案介绍
    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无业人员苏秀文驾驶宝马车与一农用四轮车相撞,造成1死12伤。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互联网上流言四起,有流传说苏秀文是黑龙江省一副省长的儿媳妇。

    事件经过

    卖葱农妇被苏秀文驾驶的宝马车撞死时的现场

    卖葱农妇被苏秀文驾驶的宝马车撞死时的现场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代义泉、刘忠霞夫妇驾驶着满载大葱的农用车行驶到哈尔滨市人才市场门前。为了躲避从对面驶过来的面包车,代将农用车的方向盘向右打了一下。没想到却与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剐在一起(固定大葱用的绳子套在宝马车的倒车镜上)。但代义泉夫妇并没有察觉,继续开车前行,宝马车则被农用车拖出约1.5米左右。此时坐在宝马车内的苏秀文姐妹立即下车拦住代义泉夫妇。双方激烈争吵,围观群众对苏的辱骂不满,苏秀文嘴里嘟囔了一句就上了车。“我眼看着车子稍稍向后倒了一点,然后向前飞快驶去,宝马车在人身上颠簸着。只见接连被撞倒的十二三个人在地上哇哇乱叫,直打滚儿。”目击者李林说,刘忠霞躺在路上的一个小坑里,她当时就死了,脑袋都扁了。此事共造成1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去年12月20日,宝马车交通肇事案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驾驶员苏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传闻四起

    专家解读“宝马案”舆论

    一起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交通肇事案在宣判了近两个月后,突然在2004年新年伊始成为一个被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一些学者认为:“宝马案”之所以产生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实质上是社会情绪、社会张力的一种折射。

    诸多传闻

    针对苏秀文被“判二缓三”的判决结果,互联网论坛上传说,撞死了人却“逍遥法外”是因为“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亲属”,另外苏秀文的丈夫是大老板“用钱买通了关系”、证人被“封口”等等,更有人直言推断这是一起典型的司法不公的审判。

    传言仅仅代表的是一种怀疑,而引发重新审视案件甚至全盘否定整个事件公平、正义与合法性的舆论风潮则源自2003年12月30日的一次辟谣。针对社会上特别是互联网上的种种传闻,12月30日东北某网站发布消息:负责事故处理的哈尔滨市道里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苏秀文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的亲属。

    但这个简单得几乎有些含糊的辟谣消息,反而成为引起更多媒体关注的导火线。北京、广州等地的媒体纷纷来到哈尔滨进行调查、采访,一些所谓的内幕、背景、事实真相等情况被大量刊发出来。随着这些报道的增加,网络上要求调查“宝马案”真相的舆论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声势。

    专家解读

    这是社会情绪总爆发的体现,因为在案件中各种信号强弱对比太强烈了

    “传言的出现,是由于人们对苏秀文被‘轻判’的不满,以及这个案件本身出现的一些特殊色彩。”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一直在跟踪有关“宝马案”的舆论情况。他认为,之所以民间出现诸多传言是因为在此案中出现了几个特殊的符号:一是肇事车是宝马,而车号之特殊更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二是出事当时有武警到现场维持秩序;三是遇难的是一位社会底层的农妇;四是苏秀文的丈夫是一位“大款”;五是事故认定是苏秀文“操作失误”;六是所有证人一概沉默。

    “这就是为什么这起交通肇事案引来如此关注的民众心理背景。这是我们社会情绪总爆发的一个体现,因为在这起案件中各种信号显示的强弱对比太强烈了,起码从遇害者和肇事者看,一个是终日苦劳的农妇,一个是开着宝马车的‘富婆’!”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有关社会学专家也指出,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一种社会印象,觉得开宝马的人不少是为富不仁,起码富得不是很正当,觉得这些富人是有背景的,遇到问题总可以拿钱轻松“摆平”。

    “这就是为什么媒体将这起肇事案称之为‘宝马撞人案’的原因。因为,‘宝马’这种车的背后被人们赋予了太多的深意,而事实上往往有深意。”赵杰说。

    象征金钱和身份的宝马撞了人,人们就会在潜意识里疑窦丛生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曲文勇分析认为,“宝马案”之所以产生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实质上是社会情绪、社会张力的一种折射。因为,现在存在着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干部腐败、特权车现象、执法不公等等,导致很多人都在潜意识中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官员和富人有严重的特权思想,他们总会凭借权力和金钱获得某种“关照”,如果是桑塔纳撞了人,大家可能不会这么关注,但是象征金钱和身份的宝马撞了人,人们就会在潜意识里疑窦丛生。

    “但人们制造舆论就是希望获得事情的真相,想通过合理的怀疑挤压出可能被掩盖的事实。”

    人们是希望达到政府能更公正地处理问题、揭开黑幕的心理预期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一位社会学研究员说,这件事情通过网络媒体披露出来,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应,有一个大的社会背景,就是2003年由于网络舆论主导而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孙志刚事件”和“刘涌改判事件”。人们此次对“宝马案”的重新关注,也就是希望借此达到政府能更公正地处理问题、揭开黑幕的心理预期。

    激愤的社会情绪,容易产生非理性的社会仇视心理

    赵杰指出,老百姓就“宝马案”所产生的比较激愤的社会情绪,有些东西是挺可怕的,容易产生非理性的社会仇视心理,而这种激愤促成的原因和我们政府的“失声”有关:本来判决的法理性和老百姓的同情心之间就会出现不平衡状态,而政府部门没有及时表态更为非理性情绪的滋生提供依据。政府部门在这个时候,要学会通过新闻传播,进行危机公关扭转被动,也可以避免一些媒体非正常的炒作。

    事件始末

    苏秀文

    苏秀文 在庭审现场

    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无业人员苏秀文驾驶宝马车与一农用四轮车相撞,造成1死12伤。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互联网上流传说,苏秀文是黑龙江省一副省长的儿媳妇。

    2003年11月20日,此案在道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前肇事者家属与死者家属正式达成和解。苏秀文的家属还与住院伤者中的7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审理后法庭宣判苏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2003年12月31日,哈尔滨市警方公布:苏秀文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的亲属,其丈夫关明波系哈尔滨一私营公司董事长。

    2004年1月5日,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洁通过媒体辟谣,她们与苏秀文没有任何关系。

    2004年1月10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此案发表谈话说,政法机关已于2003年12月30日开始对“宝马车撞人案”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复查,主要是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度,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司法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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