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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命周期

社会学名词

  • 中文名:家庭生命周期
  • 外文名:Family life cycle
  • 拼音:jiā tíng shēng mìng zhōu qī
  • 术语类别:社会学名词
  • 提出者:希尔和汉森
  • 应用学科:家庭社会学
  • 家庭生命周期介绍
    家庭生命周期是指家庭社会学对家庭进行动态考察的研究方法。主要考察家庭生命各阶段的不同特点,作为解释家庭行为的变量,揭示家庭结构模式、行为模式的变化及动态过程和发展趋势。美国学者格列克用此方法研究美国1890年和1950年两次人口普查资料,通过比较,发现60年间美国家庭生命周期发生很大变化:(1)开始年龄提早;(2)空巢阶段时间延长。在中国家庭社会学有关婚姻问题的研究中,也有人用以比较中国和西方城市核心家庭的异同及中国城市家庭发展趋势。

    起源

    家庭的生命周期理论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最早由希尔和汉森提出,它是在综合多个学科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正式运用到家庭工作上是20世纪50年代,兴盛于70年代,代表人物是希尔、杜瓦尔。任何家庭都有生命周期,包括:生理需求、文化规范和人的愿望和价值观。家庭发展的任务是满足人们成长的需要,否则家庭会产生不愉快。

    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代际取向的家庭治疗师贝蒂卡特和莫妮卡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融入了新的元素,他们认为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这一概念为人们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用来预见家庭都要经历的发展阶段,提供了对于家庭问题出现在过去的经历,当前试图去处理任务,将来要往哪里去的视野。这是一种关注家庭能力的更积极的角度,认为家庭能够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同时,能完善并改变其结构。

    主要理论观点

    基本介绍

    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6个阶段。6个阶段的起始与结束,一般以相应人口事件发生时丈夫(或妻子)的均值年龄或中值年龄来表示,各段的时间长度为结束与起始均值或中值年龄之差。例如,如果一批妇女的最后一个孩子离家时(空巢阶段的起始),平均年龄为55岁,而她们的丈夫死亡时(空巢阶段的结束),平均年龄为65岁,那么这批妇女的空巢阶段为10年。

    (1)离家,孤身的年轻人:接受自我在情感上和经济上的责任。自我与原生家庭的分离;发展同龄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在工作和经济独立方面确定自我。

    (2)通过婚姻的家庭联合,新夫妇:对新系统的承诺。婚姻关系的建立;与延伸家庭、朋友重新组合人际关系,以接纳新的夫妻关系。

    (3)有年幼孩子的家庭:接受新成员进入家庭。调整婚姻关系,为孩子留出空间;共同承担孩子的养育任务、赚钱和家务劳动;与延伸家庭的重新调整关系,以容纳父母和祖父母的角色。

    (4)有青春期孩子的家庭:增加家庭界限的灵活性,以容许孩子的独立,接纳祖父母的衰老。调整亲子关系,使青春期孩子能够自由进出家庭系统;重新聚焦在中年的婚姻和职业问题上;开始照顾老一代人。

    (5)孩子离家生活:接纳家庭系统大量的分离和加入。重新审视二人世界的婚姻系统;在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发展成年人对成年人的关系;调整关系,吸纳子女的配偶,孙辈及婚亲的角色;处理父母的衰老和死亡。

    (6)生命晚期的家庭:接纳代际角色的变化。面对生理上的衰老,维持自己以及伴侣的功能和兴趣;为扮演更为核心的中年一代提供支持;在系统中为年长一代的智慧和经验留出空间,支持年长一代,但不包办代替;应对配偶、兄弟姐妹和其他同班的丧失,为自己的死亡做准备。

    家庭生命周期这个概念综合了人口学中占中心地位的婚姻、生育、死亡等研究课题。由于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都是发生在家庭里的,对家庭生命周期的研究可以对这些人口过程的机制进行更深入的认识与剖析,避免传统的人口学把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分离开来孤立地进行研究的弊端。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乃至与家庭有关的法学研究中都很有意义。例如,对家庭生命周期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解释家产权、家庭与家庭成员的收入、妇女就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人们心理状态的变化等。

    离异家庭

    阿罗斯和罗吉斯的研究发现,离婚家庭会经历一些预兆:决定离婚;家庭系统被告知即将到来的离婚;现实的分离;系统的重组;系统逐渐稳定,形成一个新系统。

    家庭离异后的家庭状况

    (1)获得监护权的父母:维持与前配偶作为父母的交往;支持孩子与前配偶以及他或她的家庭交往;重组自己的社会网络。

    (2)没有监护权的父母:维持与前配偶作为父母的交往;支持有监护权的父母;与孩子建立有效的教养关系;重建自己的社会网络。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除了顺利经历合理化、处理离异有关的问题以及孩子教养问题外,还要重新认识家庭的含义。

    (1)进入一种新关系:从第一次婚姻失落中走出来。

    (2)设想和计划新的家庭:需要时间和耐心来适应家庭模棱两可的复杂性;内心恐惧和忠诚方面的冲突、系统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多重新的角色、情感问题和界限问题。

    (3)再婚和重组家庭:与新配偶依恋关系的确定,建立理想的家庭,接受不同的家庭模式,这样的家庭结构具有可渗透性。

    局限性

    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反映的是一种理想的道德化的模式,与社会的现实状况有较大出入。有不少学者已认识到这一概念的局限性。他们认为把家庭生命周期分为6个阶段,只适用于核心家庭,而不适用于许多亚洲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中普遍存在的核心家庭与三代家庭或与其他形式的扩大家庭并存情况。传统家庭生命周期概念也忽略离婚以及在孩子成年之前丧偶的可能性,即未包括残缺家庭;还忽略了无生育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无孩家庭”;对于有不同孩子数的家庭,含有再婚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的家庭的差异也未予以反映。

    许多学者主张用一个包括更多内容的新概念即“家庭生命历程”来取代比较狭隘的“家庭生命周期”。它应包容核心家庭、扩大家庭、离婚与丧偶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及无孩家庭等多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家庭生活形式。较细的划分将家庭生命历程分为:只结过一次婚的结发夫妇;夫妇双方均是再婚的;一方是初婚而另一方是再婚的夫妇;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从未结过婚的,等等。以上每一种又按孩子数(0,1,2,3,4+)分为5类。另外,还有人把再婚的夫妇再进一步细分为有无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两类。各种不同的夫妇或单亲小家庭又可分为独立生活的核心家庭及生活在扩大家庭中等不同情况。也有的学者认为划分不宜太细,以免给深入分析带来方法论与数据来源方面的困难,因而可把上面的划分聚类为10种或12种类型。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还是“家庭生命历程”,都可以从两个不同角度来进行分析:

    (1)把家庭作为一个分析单位,对家庭中的成员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

    (2)把在家庭中生活着的个体作为分析单位。

    通过对这些个体的行为(如婚姻、生育、死亡、迁移等)以及他们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的分析,来揭示家庭的特征与演变规律。前者虽然看起来是一种理想的研究方式,但受到分析方法的复杂化,数据搜集的困难,以及较难与人口基本要素(婚姻、生育、死亡)直接联系等方面的限制。后者在方法论与数据来源方面的困难相对较小于前者,但对于各个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以及推论家庭结构的变动也并非易事。

    研究意义

    家庭生命周期这个概念涵盖了婚姻、生育、教育和死亡等一系列生命课题,对家庭生命周期的研究可以对家庭、生命、婚姻的各种现象和机制进行更深入的探讨,避免将婚姻、生育、死亡等家庭过程孤立起来进行研究的弊端。比如通过对家庭生命周期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解释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人们心理状态、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婚姻障碍背后的家庭原因等等。

    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提供了一个了解家庭发展脉络的线索,对实务工作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生命周期的阶段之间的转折与过渡是最容易产生家庭关系变化、紧张和家庭成员焦虑的主要时期,它也是决定家庭成员成长与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一个家庭发展阶段的脉络,可以使社会工作者更加了解一个家庭一般的行为形态,以及这个家庭面对危机时可能出现的反映,这种转折点正为家庭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关注和介入家庭的时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形态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可能会有某些家庭并不具备上述的周期模式,比如丁克家庭、单亲家庭、独身家庭等。不过,相信这些家庭也有它们的发展周期和每个周期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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