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改志委员建议,政府应组织对非在职人员进行一次普查,着重对他们就业、保险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动态的电脑网络查询系统,便于随时掌握情况,同时要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对于已就业,但在保障体系很差或者基本没有保障体系企业就业的人员,要对企业进行问责,纠正其不合法行为;对在外地打工者,本地政府无法向企业问责的,可以指导途径办法,帮助非在职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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