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确定的一种职业资格名称。资格类别为准入类,由司法部负责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受理机关
(一)初审机关:
地(市、州)司法局、直辖市司法局。
(二)复审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认定机关
司法部。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7月从司法部获悉,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自8月10日起可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1]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折叠申请流程
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前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
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
[1] 应届毕业生请注意,8月10日起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中国政府网[引用日期2020-07-30]
1、本网站为开放性注册平台,以上所有展示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会员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网站信息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侵权,请发邮件至599385753@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