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佛山大炮

广西南宁市嫖娼案犯

  • 别名:佛山大炮
  • 出生日期:1988年9月3日
  • 国籍:中国
  • 性别:男
  • 籍贯:广西南宁市
  • 民族:汉
  • 中文名:林某龙
  • 任职机构:狮山一公司
  • 佛山大炮介绍
    22岁的广西男子林某,2010年3月以来在佛山等地70多次嫖娼,他将70多篇嫖娼心得和171张照片发在“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任人浏览,共有124000人次点击。从南海警方获悉,林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于11月21日被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1月6日被该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正式逮捕,该案正处于移送公诉阶段。南海检察院还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时,他们还在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就本案嫖娼日记中透露的嫖娼卖淫线索开展相应的社会治安治理整顿。

    事件起因

    相关图片

    男子林某龙将嫖娼心得和照片发在博客网页里任人浏览。记者昨日 从南海警方获悉,警方已提请南海区检察院批捕。据警方介绍,11月4日,警方发现网民“佛山大炮Fans”于11月3日20时许,在一本地论坛发表题为《弓虽!网上惊现佛山最牛嫖娼日记》的帖子,并称本地网民“佛山大炮”每次嫖娼之后写成日记和把自拍照片发到网上。

    狮山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一名男子以“佛山大炮”网名在博客上发布“嫖妓心得”,并拍摄淫秽图片来博取点击率,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21日18时许,狮山派出所联合南海分局网监大队,在南海区狮山镇某公司电子阅览室,将正在上网的林某龙当场抓获。

    人物经历

    佛山大炮博客图片

    佛山大炮,22岁,初中文化,广西南宁市横县新福镇人,在狮山一公司上班。经审查,2009年3月份,佛山大炮在家乡沙坪镇的一间黑网吧开通了博客。佛山大炮交代,仅从3月起至11月期间,佛山大炮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后,佛山大炮用手机拍摄嫖娼时的照片并写嫖娼心得,然后在公司的员工电子阅览室内电脑上,将其发到“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赌”博客网页里。

    嫌疑人佛山大炮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已供认。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请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律根据

    佛山最牛嫖娼日记

    传播淫秽物品可处二年以下刑罚

    律师表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图片等 其 他 淫 秽 物品,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也属于该罪。传播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譬如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人是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而该案件中的林某,虽然没有故意,但他在博客上没有设置任何密码,任何网友都可以观看,况且点击率很高,造成严重的后果,应该构成该罪。如果他将这些日记放在自己的电脑上不外流,那就不构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林某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处罚

    1988年9月3日出生的“佛山大炮”文化程度仅为初中,他从2009年3月开始炮制自己的“嫖娼心得”,并发布在网上引来疯传,最终被判刑一年。“佛山大炮”或许没有想到,自己写“嫖娼心得”这么得心应手,怎么会沦为一个罪人?因为大炮同学是否知道有传播淫秽物品这项罪名很难说。

    “佛山大炮”出狱后又写“沟女”警方关注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佛山大炮”又重出江湖了!前晚网友“佛山大炮2012”在佛山本地论坛天天新上发帖称,时隔多月后,他又回来了,并发了5张在佛山祖庙门前的正面照片。而“大炮哥”过去使用的博客也活跃起来,并且从12月22日起至今已经发了4篇博文,其中有些内容再次涉及外出“沟女”之事,只不过狱后他写的这些内容显然收敛了很多。

    记者从南海公安获悉,“佛山大炮”的确已出狱,并且对“佛山大炮”的博客也再次关注。不过,从目前来看,“佛山大炮”所写内容尚未构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论坛高调发帖称“回来了”

    网友“佛山大炮2012”在天天新论坛发了一个名为《佛山的朋友们你们好》的帖子。在帖中,“佛山大炮2012”称,他在佛山生活多年,把人生最美丽的年华都奉献给了佛山,自己虽是个外来人,但对佛山这个城市一直有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

    “时隔多月后,今天我又回到了佛山,不知怎么形容我此时的心情,只能说很开心很激动,这种喜悦的心情当然要与佛山700万市民分享”。“佛山大炮2012”说,他是第一次玩论坛这种东西,希望佛山的朋友多一分包容多一分理解,相信2012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接着,他又上传了5张在祖庙门口拍的照片,以证实自己所言不虚。

    昨日下午2时许,“佛山大炮2012”在论坛上又发了一篇《番禺市桥之夜》,在文章中他称在元宵节前一天他约了一位家“可以做我妈的阿姨”,可惜当晚对方爽约。因为已经开好了房,于是他就“走出房间决定沟条女翻来”。在“本狼路过地铁公园时遇到了个女孩,此时的她正坐在石板上哭泣”,“大炮哥”安慰了她一下后,女孩抬头望了望他,迟疑片刻后竟把头靠进了他的怀里……

    新写博客风格未变但更隐晦

    这个“佛山大炮2012”是不是此前被南海公安抓到的那一个?记者根据此前“佛山大炮”使用的博客网址搜索,原来的“佛山大炮”博客名字已经变成了“热爱祖国”。

    记者发现,在他的这个博客中的个人基本资料中显示,昵称依然叫“佛山大炮”,广西南宁横县人,他自我介绍为:“呵呵~~吃肉动物”,头像也改为在祖庙门前的那一张。

    在这个博客中入狱前的内容已全部删除了,不过从2011年12月22日开始到昨天他写了包括《××××之夜》等4篇博文。在12月22日的第一篇博文中,“佛山大炮”头一句话就写“今天是冬至节,当然对本狼来说有肉吃就是过节”。在博文中他说自己在广西找到一个外国女人,不过他说并没有把对方怎么样。而在另外两篇博文中,“大炮哥”都写到了“沟女”的内容。

    浏览完“佛山大炮”的博文后,相对含蓄了很多,没有图片,细节也没有那么露骨了,而对“沟女”的地点也隐晦了很多。

    blog

    “大炮”有话说:

    要写狱中日子 担心得罪人

    自称改变风格 谈不上淫秽

    昨日通过博客的消息记者联系到“佛山大炮”,他承认在论坛上发的内容都是自己写的,接下来还要写在狱中的日子,但有点担心得罪人。而当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登录其博客时,他已将其中第三篇博客“正月初四”删除。

    “佛山大炮”还在微博消息中称,他已经改变了风格,发的这些内容应该谈不上淫秽。

    回顾

    “嫖妓心得”放博客他曾获刑1年

    2010年11月3日,佛山本地论坛上的一个名为《弓虽!网上惊现佛山最牛嫖娼日记》的帖子中,网友“佛山大炮fans”透露,他上网发现佛山一牛人叫“佛山大炮”,把每次去发廊的“嫖妓心得”都写成日记放在博客上,并且附有自拍照。在日记中,“佛山大炮”对自己的嫖娼经历过程写得非常详细,不但有嫖娼的场所名称,还有具体时间、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技师评分、特色服务等,博取点击率。

    2010年11月21日18时许,南海警方在狮山镇某公司电子阅览室,将正在上网真名为林成龙的“佛山大炮”当场抓获,次日刑拘,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后据“佛山大炮”供称,他的第一次嫖娼始自2005年,在梅州的一个偏僻小镇上,那年他才17岁。一个夏天的晚上,一位茂名大叔带他走进了发廊,从此他就一发不可收,觉得嫖娼像吃饭一样平常,5年间他一共嫖娼大概300次。其中仅2010年3月至案发,他嫖娼就高达70多次。在6月30日,南海法院一审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

    南海警方:

    “佛山大炮”确已出狱

    其实早在去年12月初,就有细心网友发现“佛山大炮”出狱的消息。网友“Chenjc91”发帖称,“大炮哥进去之前,有幸收藏了大炮哥的博客网站。自从大炮哥进去之后,网站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今天偶然点击,居然被我发现博客又开通啦……只是一切都不同啦,博客的主题居然是:热爱祖国!看来大炮哥被彻底改造啦”。

    记者从“佛山大炮”开始被羁押的时间到更新博客来推算,“佛山大炮”确实已羁押了大约一年时间,时间点吻合。昨日记者从南海警方获悉,在11月底,“佛山大炮”林成龙确已出狱,警方对他出狱后写的博客也多次关注,虽然他写的内容依然不雅,但跟案发前相比已经收敛了很多,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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