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吴炎

明末时期的生员

  • 原名:吴炎
  • 所处时代:明末
  • 出生日期:1624年
  • 出生地吴江区去世日期:1663年
  • 吴炎介绍
    吴炎(1624~1663)字赤溟,号赤民,江苏吴江人,明朝生员。同潘柽章等结“惊隐诗社”于奚上,与顾炎武交谊颇笃。明亡後,改号赤民,隐居授业。

    简介

    顺治时,庄廷鑨私修《明史辑略》,吴炎、潘柽章等人参与其中,吴炎曾表示“尤可恨者,东南鲰生辈,以传奇小说之伎俩,自诩董狐,或窃得故人枕秘,从而敷衍。成其立言之旨,不过为目前一二有力之人雪谤地,不惮丑诋故君,移易日月以迁就之,纵能昧心,独不畏鬼曮乎?”(吴炎,《今乐府序》)。吴炎博采国史家传及诸县志,编成纪十、书五、表十、世家三十,列传六十有奇。

    事件

    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鰲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这时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案发後,吴炎、潘柽章等于清康熙二年(1663)二月被捕关入杭州虎林军营内,受尽酷刑。审讯时吴炎破口大骂官员,“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子以有母故,不骂亦不辩。”吴、潘两人在狱中谈笑风生,吟诗酬唱。此事牵连甚广,康熙二年(1663)吴炎、潘柽章等被凌迟处死于杭州弼教坊,遗稿被焚。

    陈去病《吴节士赤民传》记:以康熙二年癸卯五月二十六日,与桱章同磔於杭州之弼教坊。先夕,先生知不免,谓其弟曰:“吾辈罹极刑,血肉狼籍,岂能辨识?汝第视两股有火字者,即吾屍也。”闻者悲之。顾炎武在山西汾阳闻知惨事,悲愤万状,作《书潘吴二子事》及《祭吴潘二节士诗》,诗句有“一代文章亡左马,千秋仁义在吴潘”。纽琇有《弼教坊》诗悼吴、潘。著有《今乐府》、《松陵文献》、《国史考异》、《韭溪集》等。陈去病辑有《吴赤溟先生遗集》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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