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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时期将领
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二十五日,扬州城破之日,史可法引刀自刎,诸将果争前抱持之,便命令史德威杀他,德威不忍下手。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史德威将史可法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入清后,避居溧阳,以诗酒自娱。史德威死后与妻龚氏合葬于城东社场村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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