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李艳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中文名:李艳芳
  • 民族:
  • 出生地:
  •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 学位/学历:博士
  • 职业:教育科研工作者
  • 专业方向:环境法、资源法
  • 职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学术代表作:
  • 主要成就:
  • 李艳芳介绍
    李艳芳,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能源法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5)。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学位(199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2002)。研究方向为环境法、资源法、能源法和经济法等领域内容。

    人物经历

    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获得学士学位。

    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获得硕士学位。

    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获得博士学位。

    2006年8月-2007年2月,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领域

    环境法、资源法、能源法和经济法

    近年尤其关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低碳发展立法、可再生能源法

    代表性成果

    一、论文

    “公民环境权益”再界定,《清华法治论衡》(第19辑),2013年10版。(与潘庆合作)

    打破僵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重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与曹炜合作)

    《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评析,《风能》2012年第9期。

    美国太阳能获取权制度研究,《清华法治论衡》(第16辑),2012年11版。(与曹炜合作)

    论我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建立,《政治与法律》,2011-11。

    我国低碳经济法律与政策框架:现状、不足及完善,《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与武奕成合作)

    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建立,《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6。

    美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其启示,《清华法治论衡》(第13辑),2010年6月版。

    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4.

    气候变化背景下的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制,《政治与法律》,2010-3。

    论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的构建,《甘肃社会科学》,2010-2。

    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研究,《中州学刊》,2010-2。(与林树杰合作)

    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09.2(与岳小花合作)

    我国可再生能源管理体制研究,《法商研究》,2008-6。

    论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与其他相关立法的配合与协调,《社会科学研究》,2008-6。(与刘向宁合作)

    论我国<能源法>的制定,《法学家》,2008-2。

    从马萨诸塞州等诉环保局案看美国环境法的新进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6。

    系统化建设中的循环经济立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3。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创新,《法学家》,2006-5。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度构建与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1。

    我国土地退化的成因与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环境保护》,2005-2。

    关于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的思考,《法学杂志》,2005-2。

    促进型立法研究,《法学评论》,2005-3。

    公众参与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国行政管理》,2005-3。

    论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协调,《法学杂志》,2004-1。

    论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信息公开制度,《江海学刊》,2004-1。

    我国生态安全的现状与法律保障,《法商研究》,2004-2。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浙江社会科学》,2004-2。

    美国公民诉讼制度及其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2。

    对我国环境法“协调发展”原则重心的思考,《中州学刊》,2002-2。

    关于环境法调整对象的新思考,《法学家》,2002-3。

    西部开发必须重视地方环境立法,《南京社会科学》2002-8。

    绿色贸易壁垒与清洁生产立法,《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2-4。

    美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环境保护》,2001-10。

    论西部开发中产业政策的生态化,《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1-3。

    论环境权及其与生存权、发展权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

    论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完善》(论文),《法学家》,2000-5。

    环境法的本质特征,《法学家》,1999-5。

    二、参与立法成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政府建议稿)起草小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小组成员。

    三、著作

    1、《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译著),三联书店,1993。

    四、教材

    1、《经济法案例分析》(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环境保护法典型案例》(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以案说法》(经济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以案说法》(合同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5、《以案说法》(金融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6、《经济法》(参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中国金融法教程》(参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代表性项目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气候变化应对立法研究》。

    首席专家: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政策与立法研究》。

    主持人:教育部“95”规划项目:《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设计》

    主持人:北京市“十一五”规划项目:《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

    子课题负责人: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低碳经济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之课题“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获奖表彰

    1、《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经济卷·商事卷主编助理)获全国图书一等奖。

    2、《以案说法》系列获全国双优双效图书一等奖。

    3、第七届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奖。(2000)

    4、《环境法课程》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4)

    5、《绿色贸易壁垒与清洁生产立法》获十三省市经济法学研究(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1)

    6、《我国生态安全的现状与法律保障》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4)

    7、《促进型立法研究》获十三省市经济法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优秀论一等奖。(2004)

    8、《促进型立法研究》获北京市法学会2005年度优秀成果奖。

    社会任职

    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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