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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表

会计学术语

中文名:利润分配表 外文名: 定义: 类别:表格 原则:可分配的利润 依据:公司法
利润分配表介绍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对实现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弥补的会计报表,是利润表的附表,说明利润表上反映的净利润的分配去向。利润分配表包括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是利润表的附表。[1]

科目分析

可分配的利润

在公司的净利润中扣除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后即得可分配的利润总额。用公式表示为:可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中外合资企业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是指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按5%一7%的比例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基金。

未分配的利润

未分配的利润指的是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扣除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金和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已分配优先股股利—任意公积—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式中,已分配优先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派发给优先股股东的利润额;任意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从可分配利润中自由计提的公积金,其目的是为了应付经营的风险和不测;已分配普通股股利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派发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额权益归公司投资者所有。

常识

中国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中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表的编制:

利润分配表一般有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利润分配表的主体具体说明利润分配表的各项内容,每项内容通常还区分为“本年实际”和“上年实际”两栏分别填列。

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则按编报当年的口径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利润分配表的作用: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利润分配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的报表。利润分配表按月编制,是利润表的附表,利润表反映企业利润的形成情况,而利润分配表则是用来反映企业的利润分配情况。

参考阅读

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表的具体编制方法:

利润分配表一般根据“利润分配”科目有关明细账的发生额进行编制。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表的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一)报表各栏目的填列方法

报表中的“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各明细账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不相一致,则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年实际”栏内。

(二)报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则以“一”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上年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则以“一”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

3、“其他转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5、“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6、“提取储备基金”项目和“提取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分别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7、“利润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8、“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10、“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反映。

11、“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企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反映。

12、“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则以“一”号填列。

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利润分配表的“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补充的流动资本,可在利润分配表的“利润归还投资”项目下增设“补充流动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等,可在“补充流动资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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