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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

一种新兴贸易结算方式

中文名:国际保理 外文名:International Factoring 别名:承购应收账款 适 用:外贸
国际保理介绍
国际保理是近一二十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贸易结算方式。[1]国际保理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色时,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2]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若保理商对上述预付款没有追索权,对余款也要担保付款,即称之为无追索权保理,反之则为有追索权保理。

简介

国际保理是指银行作为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记账赊销方式(OPENACCOUNT,缩写0/A)提供出口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常见的还有融资保理及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指出口商将其应收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发票到期日从债务人手中收回债款,扣除服务费后,把款项付给出口商)。国际保理服务的范围主要有:资金服务、信用保险服务、管理服务、资信调查服务等。

从广义范围看,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保理是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账管理;3应收账款的催收;4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益处

国际保理对于进、出口商的益处:

扩大营业额

向进口商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如:O/A、D/A,有利于拓展市场,扩大销售额。得到优惠的付款条件,减轻财务压力,加快资金流动,扩大营业额。

提供风险保障

保理商承担其核准的额度范围内的进口商信用风险,提高了应收账款质量,仅靠公司的信誉和良好的财务表现获得信用额度,无须担保。

节约成本

资信调查、帐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由保理商负责,减轻企业的相关负担,节约管理成本;节省了开立信用证和处理繁杂文件的费用和时间。

简化手续

省却了一般信用证交易的烦琐手续,被授予信用额度后,购买手续简化,进货便捷。

提高利润

出口额扩大、管理成本降低、信用风险由保理商承担,利润随之扩大,加快了资金和货物的流动,扩大了业务量,增加了利润。

类别

按参与保理业务的保理商的多少,国际保理可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指由同一保理商在出口商、进口商之间进行保理业务;后者指两个不同保理商通过业务连接分别与本地区的出口商或进口商操作保理业务。各种保理业务都是以保理协议为基础的,如在双保理中,包括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协议和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相互保理协议。

保理协议以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买卖合同为前提。国际保理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债权转让关系,即保理商通过保理协议从出口商购买了应收账款,并作为新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进口商催收账款。

流程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方式,即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仅涉及一方保理商,后者涉及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下面以一笔出口保理为例,介绍其业务流程。

出口商为国内某纺织品公司,欲向英国某进口商出口真丝服装,且欲采用赊销(O/A)的付款方式。

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该纺织品公司首先找到国内某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又可称为《信用额度申请书》),用于为进口商申请信用额度。申请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出口商业务情况;交易背景资料;申请的额度情况,包括币种、金额及类型等。

国内保理商于当日选择英国一家进口保理商,通过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简称FCI)开发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FACTORING将有关情况通知进口保理商,请其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通常出口保理商选择已与其签订过《代理保理协议》、参加FCI组织且在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作为进口保理商。

进口保理商根据所提供的情况,运用各种信息来源对进口商的资信以及此种真丝服装的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若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且进口商品具有不错的市场,则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信用额度,并于第5个工作日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中国保理商。按照FCI的国际惯例规定,进口保理商应最迟在14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口保理商。国内保理商将被核准的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以及自己的报价通知纺织品公司。

纺织品公司接受国内保理商的报价,与其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并与进口商正式达成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5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O/A,期限为发票日后60天。与纺织品公司签署《出口保理协议》后,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正式申请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于第3个工作日回复出口保理商,通知其信用额度批准额、效期等。

纺织品公司按合同发货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将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副本(根据进口保理商要求)交国内出口保理商。同时,纺织品公司还向国内保理商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前者将发运货物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国内保理商,后者用于向国内保理商申请资金融通。国内保理商按照《出口保理协议》向其提供相当于发票金额80%(即40万美元)的融资。

出口保理商在收到副本发票及单据(若有)当天将发票及单据(若有)的详细内容通过EDIFACTORING系统通知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发票到期后,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与中国保理商,中国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保理费用,再将余额付给纺织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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