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2005年9月调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9年5月16日,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又将其3岁的弟弟活活摔死。其后,李昌奎在四川投案自首。这次不被死者家属认可的自首,最终成为他的“免死金牌”。
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奎死缓。该判决引发一场轰动全国的舆论风暴,并被称为“赛家鑫”案(赛过药家鑫)。
2011年7月13日的新快报刊登了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的采访。他表示:“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减少死刑已经成了大趋势,现阶段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作为一个执法者就案件本身而谈,判决也不是经过一个人出来的,是经过27名高院审判委员会成员讨论而来的。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田成有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2016年7月8日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会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
“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让小道消息传播”。这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田成有经常所说的话。今年44岁的田成有,不仅是一位有思想的年轻官员,还是云南法学界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10多年前,田成有就迷恋上了电脑,注意到了网络的神奇作用,并用实名方式开办了“法律之家”网站,网站已完善更名为“成有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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