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范伟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

中文名:范伟 民族: 出生地: 毕业院校:武汉大学 学位/学历:博士 职业:教师 专业方向: 职务: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 学术代表作: 主要成就:
范伟介绍
范伟,男,出生于1991年6月,江苏盐城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201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行政诉讼法方向);

2019年6月-2021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主要论文

1.独著:《“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原则的逻辑再造:从绝对性到相对性》,载《政法论坛》2021年第1期。(《新华文摘》2021年第7期转载)

2.独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的规范建构——基于行政过程视角的分析》,载《中外法学》2021年第1期。

3.独著:《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功能定位之反思与修正》,载《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2期。

4.独著:《行政诉讼中起诉期限的法律属性及其司法审查进路》,载《江海学刊》2019年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9年第3期转摘)

5.独著:《论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限延误——兼评<行政诉讼法>第48条》,载《行政法学研究》2018年第2期。

6.独著:《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法律属性及其控制——基于行政过程论视角的分析》,载《政治与法律》2018年第9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18年第11期转载)

7.独著:《“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原则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脉络》,载《学海》2020年第6期。

8.独著:《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执法监测的制度定位与法治建构》,载《学习与实践》2020年第10期。

9.独著:《行政诉讼电子化的根源阐释与蕴涵剖析——兼论行政诉讼法的应对》,载《电子政务》2017年第7期。

10.独著:《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程序规则体系的建构》,载《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11.独著:《高校校长出庭应诉的法治逻辑与制度建构》,载《现代教育管理》2018年第8期。

12.合著(第一作者为应松年先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载《学习时报》2020年11月25日第A2版。

13.独著:《以案释法提升全民法治观念》,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7月23日第2版。

科研项目

1.主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类型化构建研究”,在研。

2.主持,第66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研究”,已结项。

3.参与,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当事人选择行政纠纷解决途径的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在研。

4.参与,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良性运行研究”,已结项。

人才培养

参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版。(撰写“行政诉讼案件的执行”部分)

荣誉表彰

1.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8)

2.第九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2019)

3.第一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后(2021)

4.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2019)

5.湖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18)

6.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三等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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