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百日咳、麻疹、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多用于儿童,因成人经隐性感染或患病已获得免疫力。有些传染病如伤寒、霍乱等,不同年龄都可感染,故所有人群皆需接种。另外,视职业或工作性质不同需接种某类疫苗,如破伤风类毒素的接种对象主要是战士、民兵。
在一次范围内,免疫力的产生与接种剂量成正比。但一次接种剂量不宜过大,否则反应过于强烈,影响健康,甚至使机体产生免疫麻痹现象。故注射剂量不可任意增减,应按生物制品使用规定进行。一般死疫苗注射2~3次,每次间隔7~10天。类毒素一般接种2次,因其吸收缓慢,故每次间隔4~6周。
常用的有皮上划痕、皮内、皮下、口服与气雾等途径。死疫苗多用皮下注射法,活疫苗则可用皮内注射、皮上划痕或以自然感染途径接种,尤以后者为佳。如脊髓灰质炎活疫苗以口服为佳,而流感疫苗则以气雾吸入为佳。
预防接种后,有些人可出现局部或全身反应,如接种后24小时左右局部红肿、疼痛、周围淋巴结肿大、发烧、头痛、恶心等。一般1~2天后即可恢复正常。个别人在接种后可引起过敏反应。在使用马免疫血清做人工被动免疫时,必须做皮肤试验,阳性者采用脱敏疗法。
(1)过敏体质者如果注射伤寒、副伤寒、百日咳死疫苗、狂犬疫苗,异种动物血清等制剂后,有可能发生猝死,应慎用。
(2)免疫缺陷病患者不可注射活疫苗制剂。如注射死疫苗或类毒素制剂,虽无危险,但不产生抗体或效果差。
(3)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只能在停药2~4周后方可接种活疫菌,但死疫苗、类毒素和抗毒素在用药期间均可接种。
(4)凡高烧、严重心血管疾病、肝病、肾病、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风湿病、急性传染病、严重高血压、糖尿病人,均不宜接种,以防疾病恶化。
(5)孕妇也不宜注射、以防流产或早产。另外,妇女经期可暂缓注射。
(6)湿疹或其他严重皮肤病患者不宜接种牛痘苗。
但免疫接种禁忌也不可绝对化,在确须接种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进行被动免疫接种;
(2)稀释后可小剂量多次注射;
(3)于注射前两日服用抗组胺药;
(4)注射前先进行皮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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