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第九章第四十八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第九章第四十九条)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党章第九章第五十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组不是党组织,只是党组织的派出工作机构,不具备党组织所具备的独立权利,比如不能发展党员等。
党组与党委的不同?
(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党组成员如何产生?
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
预备党员能否担任党组成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在党内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所以,不能担任党组成员。
党组服从谁的领导?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
政府党组能否领导所属各部门的党组?
政府党组和所属各部门党组都是由政府的同级党委批准而成立的,并同时接受其领导。政府党组与所属部门党组没有隶属关系,因此,政府党组不能领导所属各部门的党组。
201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有坚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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