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清华大学开始实施。
2012年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加入。
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及浙江大学加入。
“自强计划”为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面向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的高中毕业生。
该计划今年主要面向国家级贫困县(注: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可等同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县级及以下中学选才。考生本人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个符合推荐条件的中学至多可推荐1名学生。中学应在校园显着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中学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应在校园显着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被推荐的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下载中学推荐表,由中学负责人填写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并加盖中学公章。报名学生需根据个人兴趣与志向撰写一篇申请材料。
中学应将选拔标准、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情况、推荐人报名表、说明兴趣与志向的材料、中学推荐表和说明被推荐学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并单独划定笔试通过分数线。笔试通过者参加清华大学安排的综合面试。
清华大学将组织工作组前往面试通过者的学校、家庭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审核通过的学生免除自主招生考试费用,并可申请补贴往返交通费用和在清华大学考试期间的住宿和生活费用。
根据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的综合情况给予通过者高考降30分至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将对本计划学生给予特殊关注,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此外,将提供多种机会开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学校开通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学贷款和生活必需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全部基本求学费用。
(2)在校期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和家庭负担。
(3)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实践、企业参观、校友交流等活动和锻炼。
2013年11月21日起,“自强计划”启动网上报名,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六校将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和上载的所有资料,分别组织专家独立评审,并初定于2013年12月23日前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初审结果;清华大学将于2014年1月19日-1月20日,对通过审核的学生组织笔试和综合面试。
2014年,清华大学将进一步扩大“新百年自强计划”实施范围,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中学招生。
2014年,不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域的乡镇农村中学也将首次纳入“自强计划”候选人推荐考察行列。入选自强计划的考生应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农村户籍的考生优先。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21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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