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外传》卷七:里妇与里母相善。妇见疑盗肉,其姑去之,恨而告于里母,里母曰行。今令姑呼汝。即束蕴请火去妇之家,曰,吾犬争肉相杀,请火治之。姑乃直使人追去妇还之。
从前有一个婆婆诬告儿媳偷家里的肉,儿媳百口莫辩被婆婆赶出家门,只好去找邻居大婶帮助伸冤。大婶深知她的为人,就想出一个办法,拿一团乱麻到那个婆婆家去借火,说是自家的狗因为争吃别人家的肉被咬死。婆婆知错就去追儿媳回家。
【束蕴请火】李德裕《积薪赋》:"时束蕴以请火,访蓬次于善邻。"
【束蕴】骆宾王《上瑕丘韦明府启》:"是以临淄遗妇,寄束蕴于齐邻;邯郸下客,效处囊于赵相。"黄庭坚《次韵孙子实寄少游》:"谁能借前筹,还妇用束。"
【乞火】杜牧《酬张祜处士见寄长句四韵》:"荐衡昔日知文举,乞火无人作蒯通。"徐铉《大宋左千牛卫上将军追封吴王陇西公墓志铭》:"投杼致慈亲之惑,乞火无里妇之辞。"
近义:助人为乐、排忧解难
反义:雪上加霜、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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