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农村户口

户口类型

中文名:农村户口 外文名: 拼音: 近义词: 反义词: 类别:户籍 解释: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 对应:非农业户口
农村户口介绍
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1]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户口难落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有多种途径。例如在有些地方是购置房产达到一定要求之后就能解决在城镇落户的问题;又如有些地方是在当地工作年限达到一定长度后就可以转为城市户口—譬如上海,工作7年持有上海居住证就可以转为上海城市户口等等。

但是想要从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却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纳你的村庄,然后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且受到村镇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后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证明自身在城市没有工作,并缴纳260元户籍费。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够成功落户,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不会批准“非转农”。

户口值钱

出现“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更值钱”的现象,根本原因还是如今的农村户口蕴含着更高的经济利益。对于这一现象,有学者认为,当前的土地制度使得农民难以真正“走出去”和“留下来”,一些地方的户籍改革试点中,甚至出现了原有城市户籍人口希望换成农村户籍的“逆城市化”现象。

“逆城市化”主要源于土地利益。由于过去发展城镇化、工业化以及“ 房地产化”,使得土地大幅升值。为此,很多农民即便身在城市务工,也不愿意从农村户口变为城镇户口,因为变成城镇户口后就会失去土地,失去分享土地红利的机会。

与分享土地红利相比,可以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特定情况下有更多保障功能的新农合等等,倒在其次。

出现乱象

“农村户口更值钱”成为当下的流行看法,为公众带来了更多启示。它或者倒逼中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或者倒逼中国对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进行综合改革。

因为土地利益,一些城镇户籍人口千方百计想变成农村户口,已经出现了一些不良信号。一部分城镇居民盯上了有升值空间或者即将被城镇化复盖的农村土地,寄望转为农村户口而获得更多经济利益。

2010年在浙江义乌发生的195名公务员户口“非转农”事件,其核心即是如此。当地民间所流传的“义乌一个农村户口价值百万”的说法,其实说的是农村户口所能带来的土地利益价值百万。

凡此种种,催生了一些违法乱纪行为,譬如通过非法手段拥有“双重户口”等。而类似于此的户口登记管理乱象,将加剧公众的焦灼感。

制度改革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户籍制度改革目标

2020年实现1亿农业人口城镇落户

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积极作用

就业、教育、医保等配套措施

就业失业: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上,将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子女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将被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支持地方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解决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医疗卫生: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被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养老保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复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社会救助: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住房保障: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条件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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