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全面发展教育”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保障和教育内涵。
(1)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教育的共同追求
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马克思主义从分析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生产关系入手,指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手段和途径。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即指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
②西方思想家关于全面发展教育的观点。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主张“和谐教育”。夸美纽斯在其名着《大教学论》一书中,提出了泛智教育的理想,希望所有的人都受到完善的教育,使之得到多方面的发展,成为和谐发展的人。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是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代表。教育的目的和本质,就是促进人的自然天性,即自由、理性和善良的全面发展。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倡导教育应以善良意志、理性、自由及人的一切潜在能力的和谐发展为宗旨。
(2)全面发展教育是诸育和谐发展的教育
“人的全面发展”首先是指人的“完整发展”,即人的各种最基本或最基础的素质必须得到完整的发展,我们通常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把人的基本素质分解为诸多要素,即培养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获得完整发展。
①“四育”的基本内涵。
②德、智、体、美各育都具有特定的内涵、特定的任务。
③德、智、体、美各育在人的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可以有发展程度上的差异,或者有发展顺序的差异,但不可偏废。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和主要表现是劳动性质的改变。进入新世纪以后,党和国家重新审视人类自身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对“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中国化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七一讲话》辩证地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统一于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不仅从理论上复归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本来面貌,而且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正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中国化的历史反思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原理是通过教育方针的制定而实现中国化的,这一过程完成于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重要论断,奠定了我国教育方针几十年发展的历史基调。这与我们所熟知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最初所设想的那种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会实现的理想目标相比,具有本土化、世俗化和制度化的鲜明特征。
其一,“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本土化。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本土化,集中地表现在它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特别是与中国传统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相融合,成为民族教育思想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相对于“人的片面发展”的现实而提出来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精神和物质劳动的社会分工导致大多数社会成员处于“片面发展”状态。作为解放自身的一种战略,无产阶级必须争取受教育的权利,通过生产劳动与教育相结合造就全面发展的新人。恩格斯指出:“教育可使年轻人很快就能够熟悉整个生产系统,它可使他们根据社会的需要或他们自己的爱好,轮流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
因此,教育就会使他们摆脱这种分工造成的片面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人的全面发展”是资本主义走向灭亡、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
建国初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刻着本土文化传统的烙印。新中国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因而不可能自然继承到资本主义的物质遗产,反而要受到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人类经历了由原始的“全面发展”到社会分工造成的“片面发展”的转折。
先哲们关于人类发展前途的激烈论争,成为历史有名的公案。道家创始人老子坚持“无为而治”,主张人类回到“小国寡民”的原始状态去;农家的代表人物许行试图通过“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来消灭劳心劳力的差别;儒家主张“入世”哲学,孔子认为“君子不器”,不可片面发展。亚圣孟子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天下之通义”,因而坚持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主张通过教育来发展人的多方面才能。他说:“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这种朴素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经过两千年的积淀,逐渐形成了儒家以德为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传统。
新中国建立后把“全面发展”写在教育方针的旗帜上,声明它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承继关系。但是,与“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相比,教育方针仍具有鲜明的本土化特征:一是教育方针从人的素质结构来体现“全面发展”,因而“智育”和“体育”非但不是对立的,而且是互相促进的;二是它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当成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因而可以通过教育内容和课程体系来实现;三是它具有相对性和一定的弹性范围,因而可以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不断调整或扩充内涵。这些都可以在我国丰富的文化传统中找到思想根源。
其二,“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世俗化。
教育方针史也是“人的全面发展”原理世俗化的过程。这里所说的“世俗化”并不是指庸俗化,而是社会理想的“非理想化”、功利化过程。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最高理想,只有废除私有制和劳动分工,人类才能获得充分而自由的发展,超越历史阶段而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人必然患有严重的“左”倾幼稚病。列宁曾经尖锐地指出:“共产主义正是向这个方向走去,它必须向这个方向走去,并且定能达到这个目的,不过需要许多年份。目前就企图具体实现那完全发展的、完全巩固和形成的、完全开展和成熟的共产主义所将造成的此种未来结果,这无疑于教四岁的小孩去学高等数学。”
实际上,建国初教育界对如何理解“全面发展”也曾有过争论。一种观点是主张培养“普通劳动者”,通过“把知识分子在文化程度上压低下来”而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的任务是给学生以广博的知识,因而把“全面发展教育”等同于资产阶级的“通才教育”。这些观点在当时即受到了严厉批评。
从功利目的看,建国初提倡“人的全面发展”原则,是为当时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服务的。毛泽东指出:“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间,最近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减弱了,出现了一些偏向。……思想政治工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主管部门应该管,学校的校长教师更应该管。”这是写在“教育方针”之前的一段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已不再是那种遥不可及的远大理想,而是具体化了的教育任务和目标。
正如时任中央文教小组组长的陆定一所说的那样:“我们现在所能办到的全面发展,就是:(一)勤工俭学,学生既能做体力劳动,又能做脑力劳动;(二)既要有文化教育,又要有政治思想教育。”建国初期的教育方针,是我党根据“一穷二白”的国情独立思考的结果。
其特点有三:第一,降格思维。它把人类的发展问题简化为教育问题,因此并不消极地等待社会历史条件的自然成熟,“经过许多年份”才去培养“能够做所有一切事情”的人。第二,逆向思维。它从教育的角度看人类的发展问题,着重强调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作用,而不是仅仅立足于消灭私有制和劳动分工去创造全面发展的条件。第三,辩证思维。它强调了教育促进人的“多方面发展”的现实可能性,而不是不切实际地追求社会成员“全面彻底的发展”。
其三,“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制度化。
尽管制度分析不能揭示“人的全面发展”的规律,但可以回答它植根于中国的原因。实际上,把“人的全面发展”制度化,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追求的目标之一。1819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一部局部有利于工人的《工厂法》,这部法律规定了有关工厂内部劳动时间、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工资福利等内容,特别是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条款。
尽管《工厂法》对工人的让步是十分有限的,但马克思从中敏锐地看到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找到了“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肯定了工厂制度保障“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他在《资本论》中写道:“如果说,工厂法作为从资本家那里争取来的最初的微小进步,只是把初等教育同工厂劳动结合起来,那么毫无疑问,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当然,《工厂法》没有规定违法行为的有效制裁办法,因而“义务教育制度”实际上并没有被切实地推行开来。
“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中国化是通过制度化得以实现的。1951年3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上,首次提出“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的方针,随后教育部于1952年3月18日颁布了三项规程,分别对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以《小学暂行规程(草案)》为例,其第三条明确规定:“小学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其主要目标如下:一、智育方面:使儿童具有读、写、算的基本能力和社会、自然的基本知识。二、德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三、体育方面:使儿童具有强健的身体,活泼、愉快的心情以及卫生的基本知识和习惯。四、美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美的观念和欣赏艺术的初步能力。”这标志着“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已经由理想状态进入操作层面,以后尽管表述方面略有更动,并且时常出现把“全面发展”曲解为“平均发展”或“分别发展”的现象,但其基本内涵一直沿用至今。
1995年《教育法》颁布后,更成为国家意志和教育工作的基本准则。“人的全面发展”原理的制度化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级各类学校都明确了诸育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据此制订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制订考核标准、落实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二是建立了指导诸育工作的党政组织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指导各育工作的重要政策;三是形成了教育科学的分类标准和基本框架,完善了以“德育论”、“教学沦”、“体育论”、“美育论”等为基础的我国教育学学科体系。
“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在新世纪的理论创新
21世纪初,“人的全面发展”问题重新受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高度重视。在著名的《七一讲话》中,江泽民曾8次提到这一概念,并且在文章的第四部分以它为主线全面论述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问题。这既是对“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发展,也奠定了新世纪初教育方针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一,坚持远大理想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统一。
“人的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七一讲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处在并且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需要建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要原则的多种分配方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正在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社会的现代化,社会分工将越来越趋于专业化。因此,造成“人的片面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根源并没有完全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还将长期存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的全面发展”原理已经过时,或人的发展将更加“片面化”。
相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以促进人多个方面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既是远大理想,又是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正是由于我们意识到了它的规律性,所以就有能力把握它,但不会去盲目地超越它。《七一讲话》指出:“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这是一条重要的思想方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学预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正确方向,只要不断促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就是在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为最终实现理想目标奠定坚实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第二,坚持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
历史的经验一再证明,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并不一定给每个人带来同样高度的幸福感。早在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阶段,马克思就警觉地发现,大工业生产使人自身所创造的各种力量和事物反过来变为支配、统治和控制人自身的异己力量和事物。由于劳动异化,才使人变得畸形化、片面化。要想使人得到解放,就得最终扬弃异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都得到解放,使人身得到全面“复归”。
当前,我党明确提出“两个文明建设”并重的历史任务,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了道路。《七一讲话》指出:“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正确途径,也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的正确诠释和全面发展。
第三,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相统一。
唯物史观认为,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分工把人与社会的关系推向某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为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使大多数人处于片面发展状态。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之间的对抗性矛盾才会消解。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和脑体分工的存在既促进了社会的全面发展,也迫使一部分人特别是体力劳动者牺牲了精神领域的全面发展。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提高生产力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可以通过大力提高人的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江泽民指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是逐步提高的、永无止境的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相互提高、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这是辩证的历史发展观,它揭示了党的方针、政策“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这一人与社会共同全面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是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在规律面前所表现出的理论自觉。
第四,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与提高国民素质的统一。
《七一讲话》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它把“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与“素质教育”的宗旨联系了起来,揭示了新世纪初我国教育方针新的内涵。如果站在生产力的高度,把人作为劳动者来考察,那么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劳动能力亦即人的体力和智力充分而自由的发展。
过去我们常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是如果不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众多的人口不仅不会成为人力资源优势,反而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负担。江泽民指出:“事实证明,我们的劳动力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不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能力增强的一个主要因素。”当前,我们国家正在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密切教育与经济、科技的结合,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向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方面转移。
要切实保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这两个“重中之重”,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分阶段、有重点地普及各级各类教育;同时,还要适应学习化社会的需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制度,积极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教育的功能,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发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开放教育体系,逐步拓展教育普及的层面和范围,为每一个有学习意愿的社会成员提供接受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服务,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切实促进中华民族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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