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日,便是中国一年一度的“鬼节”中元,佛教中称为“盂兰节”。
传说该日地府放出全部鬼魂,民间普遍进行祭祀鬼魂的活动。凡有新丧的人家,例要上新坟,而一般在地方上都要祭孤魂野鬼,所以,它整个儿是以祀鬼为中心的节日,成了中国民间最大的鬼节。
民间有年小月半大(谓之曰这一天比过年还要隆重),小鬼也有三天的假的说法,这一天里人们一般会停下手里的伙计回家给祖先亡灵们过‘年’。在这一天的晌午,各家各户会准备鸡鸭鱼肉、豆腐等叫祖先的物品,请祖先们回家过节,通过仪式,招回死去亲人的鬼魂来享用祭品,并祈求鬼魂保佑和降福,仪式跟春节一样的隆重。
晚上各家各户的青壮年男性和小孩会提上纸钱和河灯在自家的房前屋后、堰边池塘边、马路上,边烧纸大人和小孩们边小声的念叨“淹死的鬼、吊死的鬼、撞死的鬼。各式各样的鬼鬼来捡钱”念叨的声音特别小,原因是怕惊动亡魂。人们还会用纸扎成荷花灯,金鱼灯、小鬼灯、观音灯、元宝灯等各式灯,顺流而下,星星点点,闪闪烁烁,这一日的随州乡村整个弥漫在一种纸钱和星星点点的火光之中!
“年小月半大,神鬼也歇三天驾”。这俗谚说的就是鄂西土家月半节。在鄂西土家地区,月半节是最大的节日,比过年还要隆重。而且月半节的时间很长,从农历的七月初一到十五均叫月半节。月半节又叫鬼节。据先人们传说,农历七月初一到十五新老亡人的灵魂都要回家探望亲人。七月初一,庙里开始撞钟,以召唤那些新老亡人和孤魂野鬼。初五备酒醴,烧香纸,迎接亡人。初七为放河灯,各家各户事前用纸糊篾扎做成彩灯,灯底涂上桐油,放于清江河中。同时抛“鬼粑”于江中。初十则为迎接老亡人。
土家乡俗“年是拜,月是接”意思就是说,过年的习俗兴上门拜年,而月半则是将亲人接回来团聚。临近月半的时候,嫁出去的姑娘和远离家乡的游子都要回来团聚。因此俗谚里才说:“姑娘回娘家,腿子像扬叉。”月半节里,出嫁的姑娘们要穿上最好的衣服,携带夫君和子女高高兴兴地回到娘家,与亲人们团聚,吃几天母亲亲手做的饭菜,同亲人们叙说分别后的情况,讲讲收成,一起烧香纸,祭祖宗,迎亡人,沉浸在融融的温馨之中。
月半期间也有许多禁忌。飞进屋中的青虫,不能动它,比如青蚂蚱等等,据说这是亲人的魂魄归来。另外就是未满12岁的小孩子不能剃光头,说是怕被亡人认错带走。今天看来这是迷信,但山里的土家人则一直将这种习俗保存至今。
南北朝时,民间已有七月半追祭祖先亡灵的习俗,唐宋时盛行。清代中元节祭扫活动比清明更盛。民国时期,七月半祭祀活动沿袭不变。各家设酒馔,烧袱纸祭奠祖先亡人。袱纸封面上写收受人的班辈称呼和姓名,收受的封数、化纸者的姓名及时间等。富裕人家从七月十五日起连日办酒席,焚香祭祖,七月十七日下午焚烧纸钱和冥包。还有在江边、路边烧纸钱饬饷“孤魂野鬼”的。佛教寺庙还举办孟兰盆会,城隍庙做道场,以超度亡魂。
解放后,破除封建迷信,七月半祭祖、祭鬼的礼仪逐渐淡化,仅个别地方存在烧纸钱的现象。1995年后,七月半烧纸钱的逐渐增多,民众多带香烛,于户外随便选一避静处,焚香化纸祭奠祖先及亡人。农历七月十五日月半节,民间俗称“鬼节”。相传“七月十五是中元,阎王开放鬼门关。”这天,各个亡魂都跑出地狱,到人间吃祭品、领施舍、讨纸钱。
家魂回各自家中享受祭奠。那些孤魂野鬼无家可归,则四处游荡,争抢祭品,如若抢不到祭品,便祸害人间。为了不让孤魂野鬼骚扰家魂和人间,县内有“七月十五鬼门开,燃烛烧纸免祸灾”的习俗。人们在各道路、河塘边,燃放油灯或蜡烛,撒放一些食物,称之为“点河灯”、“放路烛”。改革开放后,此习已有较大变化,只有新亡人(即当年死去的)的家庭,在这天举行一次祭祀活动,亦称“新月半”,以示对新亡人的悼念。
月半节:土家儿女情人会。土家人重视过月半,素有“年小月半大”之说。合家团聚祭祖,七月十二会情人等独特的风俗相沿成习。农历七月十二日,土家女儿们梳妆打扮,穿戴一新,姊妹相约,结伴上街,名为赶场,实为寻情、续情。此俗流传年久,人称“女儿会”,是土家最负盛名的“情人节”。
湘鄂川边界土家族居住地山高路险,村寨偏僻,人烟稀少,所以以采购日常用品为主的赶场,逐渐被姑娘小伙们演绎成了男女结缘和幽会的女儿会。石窑乡民间典籍中记载:“结缘男女,趁此良机,相互瞥见,中意者嫣然一笑,以为情愿,约定交谈,倾吐爱慕,至晚而归”。土家族的婚姻以自由婚配为主流,妇女在婚配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女儿会保存着原始婚配遗风。
据史书记载:“土司地处万山之中,凡耕作出入,男女同行,无拘亲疏,道相途遇,不分男女,以歌为奸淫之媒,虽亲父当前,无所畏避。”改革开放后,虽然恋爱、婚姻十分自由,但许多青年男女仍然非常看重七月十二的女儿会,寻情觅爱的少男少女更是盛妆打扮,趁赶场的大好时机寻找意中人。他们或初次相会,以歌传情;或是热恋相约,赏景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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