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不同地区的佤族有着不同的自称。大体说来,镇康、永德一带的佤族自称“佤”;耿马、双江、沧源、澜沧的佤族自称“巴饶”或“布饶”;西盟、孟连的佤族自称“阿佤”、“阿佤莱”和“勒佤”。
汉族、傣族、拉祜族对佤族的称呼也有不同。对镇康、永德一带的佤族,傣族称“拉”,汉族称“本人”。对其他地区的佤族,汉族、傣族、拉祜族统称为“阿佤”或“佧佤”。“佧佤”又有“大佧佤”和“小佧佤”之分,“大佧佤”指西盟等地的佤族;“小佧佤”指沧源、双江、耿马、澜沧、孟连等地的佤族。“佧”为傣语,是奴隶的意思,称“佧佤”含有贬意和侮辱性。
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大多数人民的意愿,确定称为佤族。
在佤族地区普遍流传着“司岗里”的传说。西盟地区的佤族解释,“司岗”是石洞,“里”是出来,意即人类很早是从石洞里出来的。传说从石洞里最先出来的是佤族。石洞位于阿佤山中部,离西盟县城以西约六十多里地的附近的山上。至今西盟等地的佤族人把石洞视为“圣地”。而沧源地区的佤族解释“司岗”是“葫芦”,“里”是出来,意即人类从葫芦里出来的。
各地区的佤族虽然对“司岗里”解释不同,但都把阿佤山视为人类的发祥地,同时也共同反映他们都是阿佤山一带是最早的居民。“司岗里”是佤族对自己本民族古穴生活的回忆。
佤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家族内不婚,实行氏族外婚。青年择偶的主要条件是身强力壮、勤劳朴实、容貌相当,家庭经济条件次之。佤族婚姻自由,男女青年到十七八岁开始“串姑娘”谈恋爱的社交活动。串姑娘多在夜间进行,届时几个相好女青年相约到其中一家,等候小伙子们到来;男青年相约好友到其姑娘家串门,通过反复攀谈相互了解,产生爱情。如果相互有情意,确定爱情关系后,男方请媒人向女方家长提亲。女方父母同意后,即向女方送水酒、烟、茶、糖、大米、鸡等聘礼,举行定婚仪式。定婚后男女不再参加串姑娘活动。婚礼杀猪操办,如接亲途中听到麂子或野猫的叫声,认为不吉利要另择日子。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离婚后子女多归父亲,女方另嫁,男方原出聘礼由新夫赔偿。
佤族人非常注重劳动,依照佤族的风俗习惯,佤族的青年男女如果要结婚,婚前,男子必须要到女方家干一段时间的活。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以作为娶走女方家姑娘的补偿。佤族姑娘出嫁,父母要为她准备嫁妆。嫁妆主要有衣服、被盖、纺织工具和生产工具。但是姑娘出嫁时所戴的银器饰品一律不陪嫁,而是采取借戴的形式,借戴一两年后归还娘家,要不就由新郎家出钱购买。
佤族家庭以父母为基础,子女成婚后,留1子与父母共同居住,其余自立门户,男子继承父母财产,女子无继承权。与父母同住者为财产第一继承人。
佤族服饰较为简单。男子缠布包头,上着无领对襟布纽扣短袖衫,下着短而肥的大裆裤,尚黑色,芒信镇海东村一带男子穿筒裙,理半边发。男子外出身佩长刀,肩挎自织佤族布包。妇女上着无领衣,下着自织长及膝部红黑相间的筒裙。青年妇女留长发不编辫子,老年妇女盘发于头顶或缠包头,头戴银箍或竹藤制成的发圈;穿耳,佩戴银质或竹制耳柱;颈戴银、藤项圈;腰系若干串野生苡仁籽或红、白、黑、绿色相间穿成的珠子;手臂、手腕和小腿部戴有野生漆漆就的藤圈或银镯。男女均赤足,现在,佤族青年男女多穿现代服装,大部分人已习惯穿鞋。
佤族房屋多建于山坡或山顶,为干栏式竹(木)掌楼。房屋分上下两层,有独木梯相通,上层住人,下层饲养牲畜和堆放柴禾。住房多以茅草盖顶,用木板或竹笆铺楼。房内用竹笆隔为主间和客间,主间设主火塘,客间设鬼火塘,分别用来煮饭和进行宗教活动,家人则卧于主火塘边。1975年后,部分佤族开始建盖土木结构瓦房,住房有很大改善。
佤族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玉米、小饭豆、荞子等。肉类主要有牛、猪、鸡及猎获的各种禽兽。历史上佤族很少种植蔬菜,多靠采撷野菜。喜食稀饭,把酸笋、大米、菜、肉、盐等佐料煮在一锅里即成。喜酸辣,传统风味有鸡肉稀饭。家中很少使用炉灶,多用铁三脚或在火塘上支3块石头架锅做饭,喜泡制水酒,是待客、祭鬼和婚丧时的必备品。嗜烟、酒和茶。
佤族性情耿直豪放、剽悍勇敢,民族自尊心强,尊敬长者,热情好客。家中火塘,老人坐上方,客人坐对面,晚辈和妇女分坐两旁。家有客人,多以水酒相待,以客人多喝而高兴,临行,主人必斟酒送行。
佤族传统节日有新米节、播种节、贺新房。新米节据各村寨稻谷成熟早晚而定,过节3天,节日前夕妇女着盛装到地里采回新谷,节日期间,男子操持家务,妇女休息。其间举行活动,祈求诸神保佑。佤族播种要择吉日,下种当天杀猪或杀狗、鸡,泡水酒庆贺,并祭献鬼神。
佤族社会生活中一个家庭内部有自己的姓氏。县内有广得、广木、广那、广比里等姓,但不广泛使用;受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影响,县内佤族姓氏有陈、魏、赵等姓氏,佤族多取单名,男子取名前加“岩”,女子取名前加“叶”,以示区分。男子以长幼为序,依次取“岩”(老大)、“伲”(老二)、“粟”(老三)、“薛”(老四)、“厄”(老五)、“罗”(老六)、“着”(老七);女子喜称“喃”、“努”、“诺”、“娥”。50年代以后,佤族与其他民族通婚,姓氏取名也趋于多样化。
佤族称祖父和外公“达”,称祖母和外婆为“雅”。伯父、伯母、叔父、叔母、舅母、姨母同称“廷”;姑父、舅父、姨父同称“伯”。胞兄、堂兄、表兄同称“嗳”;胞姐、堂姐、表姐同称“噢”。对年龄小于自己的同辈及晚辈,包括胞弟(妹)、表弟(妹)、侄子、侄女同称呼“广普”。
佤族通行土葬。成年人死,向西方鸣枪以报丧,未成年者死不报丧,当日埋葬。成人死,以竹席或木棺入殓,在家停放3天,亲属举行吊丧,少数村寨抬到固定坟地,分氏族埋葬,多数村寨则埋于自家掌楼门下。非正常死亡者不得进寨埋葬。葬时请“巴赛”(祭司)念经祭送,殉葬品多为死者生前的生活和生产用具。葬后不垒坟,夫妻不合葬。1966年后,死者大多到寨旁或固定坟山埋葬。
妇女不得跨刀、斧、弩3种器物,认为被妇女跨过的刀斧易伤人,弩射不死猎物;忌摸男人的头和耳朵;梦有凶事忌生产;修理寨门时外寨人不得入内;家有产妇,产后3天内忌外人进入;忌送辣椒和鸡蛋给对方,否则预示着双方将发生冲突;常人和妇女不得入木鼓房敲木鼓;不杀白鸡待客;人死,亲人和家属3天内不下地劳动。
佤族人豪爽好客,迎接客人以酒当先,认为无酒不成礼。佤族待客敬酒习俗多样。其一是敬酒主人首先自饮一口,以打消客人的各种戒意,然后依次递给客人饮。敬给客人的酒,客人一定要喝,而且要尽力喝干,以表示心地坦诚,否则被认为对主人不敬;另一形式是主客均蹲在地上,主人用右手把酒递给客人,客人用右手接过后先倒在地上一点或右手把酒弹在地上一点,意为敬祖。然后主人和客人一起喝干。佤族民间有不知心、不善良者不敬酒的习惯。每逢儿子出门,客人离去,主人还要打“送亲礼”。即给亲人或客人敬酒,届时主人用葫芦(盛酒器)盛满酒,先喝一口,然后送到客人或远离的亲人嘴边,客人需要喝到葫芦见底,以表示亲情、友谊永远不忘。
佤族房内的陈设简单,无桌椅,竹席木板当床,没有被褥,只用棉毯或麻布单做被盖,枕木头,和衣而睡。佤族的住房,各地区不同。受汉族影响较大的地区,一般是四壁着地的草木房,也有土壁草房和个别的瓦房。而大部分佤族地区的住房构造和形状与傣族的住房相似,建筑材料均为竹子(竹藤、竹竿、竹片、竹篾等)、草(茅草、椽子、脊檀、木板等)。木柱的顶端保留树杈,用以托梁,横梁上再托上一些细竹子,然后覆以茅草,筑成架空的“竹楼”。房屋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为牲畜、家禽活动之所,个别打铁户也在楼下设有风箱和打铁的一套工具。
佤族以大米为主食。西盟地区的佤族都喜欢把菜、盐、米一锅煮成较稠的烂饭。其他地区的佤族则多吃干饭。农忙时日食三餐,平时吃二餐。鸡肉粥如茶花稀饭是家常食品的上品。旱稻多现吃现舂,男女老幼皆食辣椒,民间有“无辣子吃不饱”之说。
佤族的肉食主要来源于家庭饲养,有猪、牛、鸡。此外也有捕食鼠和昆虫的习惯。一些地区的佤族还有捕食昆虫的习惯,更食用蛹、寄生于草木植物的红毛虫、扫把虫和寄生于冬瓜树的冬瓜虫等十余种。一般时都把可食的昆虫与米一起煮成粥,加菜、盐、拌辣椒,香辣可口。佤族养蜂比较普遍,但养蜂方法十分特别,先用一段掏空的圆木,两头封口,留出数个小孔,供野蜂进出,放在森林或屋檐下,使其繁殖酿蜜,每年割2、3次,与其中蜂蛹一起食用。
佤族普遍喜饮酒,喝苦茶。所饮用的酒都是自家酿制的“泡水酒”。常饮泡水酒不但于身体无害,反而有益健康。近几十年佤族才开始饮用烧白酒。
佤族更爱喝苦茶。有的苦茶熬得很浓,几乎成了茶膏。苦茶虽然味苦,但喝后有清凉之感。对于处在气候炎热地区的佤族,具有神奇的解渴作用。嚼槟榔是佤族男女老少普遍的嗜好,平时劳动休息或闲谈,口中都嚼一块槟榔。所嚼槟榔都是用麻栎叶和石灰煮成的代用品,据称嚼槟榔有健齿作用。典型食品有:茶花稀饭,火烧蛇肉,青豌豆炒蚂蚁蛋,油煎柴虫等。
独具一格的烧茶,佤族语"枉腊",是一种与烤茶相似,而又独具一格的饮茶方法。首先用壶将泉水煮沸,另用一块薄铁板盛上茶叶放在火塘上烧烤,致茶色焦黄闻到茶香味后,将茶倒人开水壶内煮。这种茶水苦中有甜,焦中有香,这种饮茶方法流传巳久,现在佤族中仍保留这种饮茶习惯。
由于木鼓的这种神圣地位与作用,“拉木鼓”便成为佤族极为隆重、盛大的宗教祭祀活动。所谓“拉木鼓”,就是从寨子外森林中砍伐树木,拉入寨中,制作新鼓,更换旧鼓的活动。多于农历十一月(佤历一月)进行。届时,首先由村寨头人会议确定拉木鼓的时间及主祭人(出牛,承担活动费用的人),准备好要剽杀的水牛数头、取肝看卦黄牛一头,及水酒食物等。拉木鼓的当天,白天剽牛祭神,晚上由男性青壮年上山砍伐已事先选好的树木,准备制鼓的材料。第二天一大早,全寨的男女老少(有的女性不能参加)均身着节日盛装,前来拉鼓,大家边歌边舞,用绳索将木鼓拖拉向寨子。但木鼓当天不能进寨,要停放在寨外,需杀鸡祭祀之后,另择吉日进寨。
新鼓进寨之日,举寨欢腾。邻寨的人们也敲锣打鼓,前来祝贺,大家载歌载舞,剽牛、杀猪、饮酒娱乐。
新木鼓的制作大约需要20余天。抠凿完成之日,要立即敲响,向全寨报喜,并举行新木鼓安放仪式。晚上,全寨人齐聚木鼓房周围,再次欢歌共舞,庆祝新木鼓的顺利制成。至此,整个“拉木鼓”祭祀活动方告结束。
据说,佤族拉木鼓是为了祭祀“莫伟”神的。佤族人认为,“莫伟”是人类祖先的化身,他平时住在天宫,不问人间之事。只有听到木鼓之声,他才会下凡为人类解危救难或共享欢乐。
谈情说爱“串姑娘”
佤族的婚姻,大都是通过自由恋爱缔结的。结婚的年龄一般在20岁左右,多男大女小。但青年男女从十五六岁便可开始参加谈情说爱的社交娱乐活动。这种恋爱活动,俗称“串姑娘”。“串姑娘”是以群体方式进行的。在正式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单独活动的较少。在此活动中,男子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串姑娘主要在晚间进行。没有特定的场所,多在姑娘家中进行。每当夜幕降临,青年男女们便会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小伙子们弹着三弦、吹着笛子,到等候他们的姑娘家里去。大家一起唱歌、跳舞,互赠烟草、槟榔,男女相互梳头,嘻笑打闹,送秋波,诉衷肠。经过若干次串姑娘,小伙子看中某位姑娘后,就会送些手镯、项链、梳子、头巾等礼物给她。如果几天或一段时间内不见姑娘退还礼物,便可以认定她已对自己情有独钟,愿意作为自己的恋人了。而姑娘则来者不拒,不管谁送的礼物都会一一收下。
因为他们认为,送礼物的小伙子越多,说明自己的相貌、人品等条件越好,越感到光彩。姑娘的父母也会为串女儿的人多而高兴和自豪。但对不想继续发展关系的小伙子,礼物会很快退还给他的。也有的是在串姑娘的过程中,小伙子若看中了某位姑娘,便会趁机抢去她的首饰、头巾等物,表示向她求婚。此时,姑娘不管愿意与否,都会大嚷大叫,佯装反抗。如果两三天内不去索取的话,就表示接受了小伙子的求爱。
确定了恋人关系的青年男女,便会脱离群体,开始单独交往。进而正式托媒求婚,订婚、结婚,喜结连理了。
新米节
佤族是一个农业民族,过去生产力水平低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因此,围绕农业生产形成了很多敬神祈福的祭祀性活动,有的还渐渐形成定制,发展成为节日。“新米节”便是其中之一。
“新米节”是稻谷成熟,喜庆丰收,品尝新米的日子。由于气候的差异,各地谷物成熟的时间不同,因而各地区、各村寨,甚至每家每户过节的时间也不一样,但过去一般多在农历七八月份(佤历九十月间)进行。日期的确定,一是根据各自粮食的成熟情况选择吉日。二是以父母或祖父母去世的属相之日为最佳。意在请先祖的灵魂回来,与家人一起同尝新米,共享欢乐。并请他们在天之灵保佑子孙后代家庭幸福,风调雨顺,粮食丰收。为了让各地佤族同胞能够共同欢度“新米节”,1991年,沧源佤族自治县和西盟佤族自治县联合决定,把每年的农历八月十四日定为佤族的“新米节”。
传统的新米节多各家各户独自进行。节日这天,主人早早起床,准备好过节的酒肉佳肴。然后到田里去采割新谷。割回来的谷子一束挂在门上,表示招谷魂进家。其余的搓下谷粒,用铁锅微火焙干,舂出新米,做成米饭。接着举行家祭仪式:盛一碗新米饭,与各种菜肴一起摆于神台之上,请巫师念咒语,祭祀谷神,敬献祖先。仪式结束后,以巫师和老人为首,全家人喜尝新米。之后,主人才打开家门,把自家过节的消息告知邻里乡亲们。于是人们纷纷携带各种礼物前来祝贺。主人则杀鸡、宰猪,甚至剽牛待客,大家欢歌笑语,同享丰收的喜悦。
沧源崖画
沧源崖画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沧源县糯良山、班考大山与拱弄山之间的勐董河流域的河谷地带。是我国发现较早的古代崖壁画艺术遗存之一。1962年以来,已先后在沧源县中北部的勐来、丁来、满砍、和平、芒阳、勐省等地发现了11个崖画点。这些崖画大都画于离地面数米高的一片片垂直的崖壁上。
沧源崖画的内容主要有人物像、动物像、村落图、狩猎图、祭祀图、舞蹈图等。每个画面都有一个中心内容,真实地描绘了一幅原始生活的百态图,古朴、形象、生动。反映了佤族先民的智慧和丰富的想象力。
沧源崖画采用平涂法,手法简练,生动传神。人体多用三角形表示,面部不画五官,但四肢却画的姿态多变,动感强烈。通过双臂和双足的种种不同姿态,可以看出人物的活动内容。动物也是如此,虽然五官不清,但通过角、尾、足和耳部的特征,也可以辨认出其种属。
沧源崖画图像多呈赭色。作画的颜料可能是用赤铁矿、虫胶和动物血调制而成的。根据专家们的初步研究分析,这些崖画可能是新石器时代的作品,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当地佤族群众一直把它当作神物加以崇拜。
木鼓
木鼓是佤寨的标志,佤语称“克罗克”,是佤族的传统祭祀工具、乐器和报警器具。一般以红毛树、花桃树或麻栗树树段为原料,将其腹部按一定形状掏空制成。大小不一,一般长约2米,直径0.5至1米之间。分公鼓、母鼓两种。公鼓的音节偏低,音色粗重。母鼓音节较高,音色清脆。多成对存放在村寨中的木鼓房中。
木鼓房是佤寨重要的、也是标志性的建筑物。每个村寨都有一至数个。它是用6根柱子、3根横梁及竹片或茅草搭建而成的、四周没有墙壁的小棚子。木鼓房虽然面积不大,结构简单,但由于是存放木鼓的地方,固此相当神圣,具有其他民族庙宇的功能与地位。
木鼓是佤族的象征,是佤族人民崇拜的神圣之物。他们认为,木鼓是“通神之器”、“通天之鼓”,“生命靠水,兴旺靠木鼓”。因此,平时不能乱动,只有祭祀报警和节日喜庆等重大集体活动时才能敲打。
佤族是一个勤劳、勇敢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为开发和建设阿佤山区,繁荣西南边疆的经济文
化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反抗列强入侵,捍卫祖国领土和主权的斗争中,也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英帝国主义势力多次侵入佤族地区,进行刺探情报、勘测地形、密探矿藏等侵略活动,均遭到佤、傣、汉等当地各族人民的英勇反抗。
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英国的一支“探险队”在500名英军的保护下侵入阿佤山等地,佤族人民“各执兵器”,奋起反抗,吓得英军头目“面如土色,从人亦怕”,狼狈逃窜。1898年(清光绪二十五年),中英双方勘定孟定、阿佤山、孟连等地滇缅边界时,针对英国侵略者意欲占领我方领土的图谋,佤、傣、汉等族人民再次拿起武器,进行了坚决抵制。
沧源县的班洪、班老地区,蕴藏着丰富的银、铅等矿藏。垂涎已久的英国从1927年起,便开始密探矿藏、盗运矿渣。1933年,更肆无忌惮地抢修公路,准备占领这一地区,夺取矿藏。在遭到抵制与反抗后,1934年初,竟出动大批军队武装占领矿区。英军的野蛮侵略行径激起了佤族人民的愤怒。当年2月,班洪王和班老王邀请周围10余部落,于班洪集会,剽牛盟誓,“宁血流成河,断不作英帝之奴隶”。会后立即组织起3支武装,开始反英斗争,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班洪事件”。双江、澜沧、耿马等地的佤、傣、汉等族人民也组织了1000多人的义勇军,赶赴班洪地区参战,全国人民也以各种形式予以支援,给英军以沉重打击。
后来,由于南京国民党政府的退让与妥协,使这场以佤族人民为主的、轰轰烈烈的抗英斗争受到抑制。但这场斗争充分显示了佤族人民高昂的爱国主义精神,对激发当地、甚至全国人民的反帝爱国热情也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班洪的“班洪抗英遗址碑”已成为当地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云南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佤族人民在与大自然进行斗争的漫长岁月里,从艰苦的劳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步积累了有关天文气象、机械原理和医药等方面知识,从而产生了朴素的科学萌芽的技术。这些科学技术,反映了佤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他们的智慧与创造力。
星月历
佤族的先民通过长期生产、生活实践,发现地上花草树木兴、盛、衰的循环过程与天上出现的木星与月亮相遇、离去、复相遇的循环过程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经过长期观察、摸索,逐渐创造出用以指导农业生产和安排活动的佤族历法——独特的“星月历”。因为历史上佤族的没有文字,所以“星月历”是通过代代相传的佤族群众中流传的。
佤族叫月亮为“凯”,叫木星为“星木温”,“星月历”以月亮与木星、地球三者运行会全周期的360天为一年,一年分为12个月。每个月分为三轮,每轮十天,每轮星又9个(有的村寨以10个)名称来记数。一至九日的名称依次排列为:“不拉”(一日)、“黑拉”(二日)、“脓”(三日)、“儿龙”(四日)、“巩”(五日)、“士龙”(六日)、“儿来”(七日)、“门”(八日)、“哦”(九日),第十日的名称与第一日相同为“不拉”。这些名称循环三次为一个月(30天)。
一至十二月的名称依次为:一月(凯铁)、二月(凯儿拉)、三月(凯吕)、四月(凯崩)、五月(凯泼安)、六月(凯柳)、七月(凯阿柳)、八月(凯士代)、九月(凯士顶)、十月(凯高)、十一月(凯高铁)、十二月(凯高拉)。佤族把地球、木星、月亮三者运行相遇的这一天称之为“阿麻星木温”(意为星星月亮打架)。这一天为一年的第一天,也就是常说的岁首日。寨民们把一天定为最不吉利的日子,一直作为忌日。在“星月历”中,“阿麻星木温”日约在公历十二月十日左右,也叫“不拉凯铁”(即1月1日)。
佤族“星月历”,是佤族先民长期劳动经验的积累和勤劳智慧的结晶。佤族人民对天文的观察虽处于肉眼观察阶段,但通过这种观察和探索所创制的“星月历”,对佤族人民的农业生产的发展起着很大作用。
佤族信仰自然崇拜、神灵崇拜和祖先崇拜三位一体的原始宗教。
佤族崇拜的大神有“木依吉”,认为木依吉创造了世界的一切生命,并掌握着万物的生杀大权,重大的宗教活动拉木鼓、砍牛尾巴、猎人头、供人头等都是为供奉木依吉神而举行。“阿依我”为佤族家神,遇有生育、死亡、婚娶、盖房等重大事情,都要祭祀,祈求保佑。
佤族信仰万物有灵,认为世间由神灵主宰,凡事预先敬献神灵,求得消灾避邪、人畜兴旺。佤族宗教活动极其频繁,宗教仪式由祭司“巴赛”主持。全寨性的宗教活动有做水鬼、拉木鼓、砍牛尾巴、盖大房子、猎人头祭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很多陋习逐渐破除,尤其是猎人头的陋习,建国初期即废除。
佤族人死后,实行独木棺土葬。过去佤族认为人死是由于已死去的家里人把他(她)的灵魂叫走了,他的灵魂永远离开了他的肉体。在病垂危的时候,要杀猪、剽牛看卦。如卦不吉,就认为病人的灵魂已去,要给其准备后事。人死后,拿几块半开放入死者口中,无半开可放茶叶、盐块或糖块代替。换上寿衣,用棉线将死者的双脚拇指拴拢,男的用白线,女的用红钱。然后再用织好的新毯子或寿布裹起来,用绳索分三道捆扎好,安放在主火塘的右上方。死者是男则朝日落方向鸣枪,是女就敲锣报丧(小孩死了不报丧)。亲友和寨人(只限成年人)闻讯后,立刻带上一筒水酒、一碗米、一陀盐巴、一块茶、一包烟叶等食物,前去吊丧,死者家人杀鸡或剽牛,招待来吊丧的亲友和寨人。佤族对死亡者,视不同情况进行土葬。
佤族把人死分为“好死”与“凶死”。凡属病故于家里寨人都算为“正常死亡”;凡属死亡于寨外的人都算为“非正常死亡”。
佤族的传统观念认为,人的吉凶祸福、生老病死都是超自然的鬼神所为,世界充满了鬼神之灵,甚至人也是由灵所做成的;还认为,一个人不论是老死、病死等,只能死在家里寨内。
因此,佤族人在医院治病时,不愿长久在医院接受治疗乃至康复,而愿安宁地死于家中,做正常死亡者。正常死亡者,一般是第三天才葬,小孩死后则当日葬。埋葬正常死亡者时,要举行一定的丧葬仪式和活动:死者用独木棺(用一段粗大圆木挖空制成)入殓,在划定的家族墓上地上挖好墓穴;棺木放入墓穴后,将死者生前用过的若干生活用品的生产用具作为随葬品放入墓穴(认为死者到了“灵魂”世界后,还要生活和劳动),然后在场的人每人往墓穴内丢一把花草,最后填土齐地面,用脚踩踏,在墓地用竹篾围起来作标记。
非正常死亡者,不举行服丧活动,不做棺材,不葬在公墓,找一块离寨子很远的偏僻地方挖一个坑掩埋就算了事。从唐代以后的记载可以看出,佤族主要从事狩猎、采集、饲养家畜,有的已经是初期的农业经济。明清以来,佤族的社会经济又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的佤族社会已从原始的采集、狩猎过渡到以农业为主,并从原始氏族公社过渡到以地缘为基础的农村公社。然而与其他较先进的氏族比较,社会发展仍较缓慢。他们“居山岭”,种杂粮,捕猎仍占重要地位。耕作方法“不用牛耕,惟妇人用攫锄之”。虽有寨落,但“迁徙无常,不留余粟。”
19世纪以来,佤族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由于民族间经济文化关系的加强和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引起的。同时,他们原有的社会发展不平衡也更明显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居镇康、永德、腾冲、昌宁、景东等地的佤族,因受当地主要居民汉族影响较深,已与当地汉族一样属于封建地主经济了。居阿佤山边缘区的孟连、澜沧、双江、耿马和沧源大部分佤族,因受傣族影响较深和受傣族土司某种程度的统治,基本上属于封建领主经济。
阿佤山中心地区的西盟及沧源部分佤族,则较多地保持着本民族发展的特点,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或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当时,西盟佤族的社会特点,农业是主要经济部门,以种旱谷为主。耕作方法处于从'TJ耕火种”向“挖犁撒种”的演变过程中。社会组织是原始的农村公社和部落,从经济关系上看,村社成员之间已发生了贫富和阶级分化,并存在着占总人口约4%的奴隶。但据阶级分化的程度和阶级关系却还没有最后形成阶级社会,奴隶占有关系也是一种在原始社会母体中孕育的家长奴隶制。
新中国成立后,佤族人民获得了新生。1954年6月成立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1955年10月成立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64年2月成立了沧源佤族自治县,1965年3月成立了西盟佤族自治县,保障了他们的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建国40多年来,佤族人民经过开发和建设,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他们通过治山治水,大力修筑水田,改变原始耕作方法,使农业生产迅逑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过去完全没有工业的阿瓦山区,已建立起了水电站、拖拉机站和农具、冶铁、食品加工等地方工业,交通运输、商业、文教、卫生事业也有了十分明显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前,阿佤山区的学校极少,仅沧源一县就有中、小学近200所。佤族人民已有了自己的第一代大学生。在阿佤山区各县都建立了医院,各乡也都有了卫生院和医疗组,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从唐代以后的记载可以看出,佤族主要从事狩猎、采集、饲养家畜,有的已经是初期的农业经济。明清以来,佤族的社会经济又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的佤族社会已从原始的采集、狩猎过渡到以农业为主,并从原始氏族公社过渡到以地缘为基础的农村公社。然而与其他较先进的氏族比较,社会发展仍较缓慢。他们“居山岭”,种杂粮,捕猎仍占重要地位。耕作方法“不用牛耕,惟妇人用攫锄之”。虽有寨落,但“迁徙无常,不留余粟。”
19世纪以来,佤族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这是由于民族间经济文化关系的加强和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引起的。同时,他们原有的社会发展不平衡也更明显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居镇康、永德、腾冲、昌宁、景东等地的佤族,因受当地主要居民汉族影响较深,已与当地汉族一样属于封建地主经济了。居阿佤山边缘区的孟连、澜沧、双江、耿马和沧源大部分佤族,因受傣族影响较深和受傣族土司某种程度的统治,基本上属于封建领主经济。
阿佤山中心地区的西盟及沧源部分佤族,则较多地保持着本民族发展的特点,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或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当时,西盟佤族的社会特点,农业是主要经济部门,以种旱谷为主。耕作方法处于从'TJ耕火种”向“挖犁撒种”的演变过程中。社会组织是原始的农村公社和部落,从经济关系上看,村社成员之间已发生了贫富和阶级分化,并存在着占总人口约4%的奴隶。但据阶级分化的程度和阶级关系却还没有最后形成阶级社会,奴隶占有关系也是一种在原始社会母体中孕育的家长奴隶制。
新中国成立后,佤族人民获得了新生。1954年6月成立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1955年10月成立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64年2月成立了沧源佤族自治县,1965年3月成立了西盟佤族自治县,保障了他们的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建国40多年来,佤族人民经过开发和建设,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们通过治山治水,大力修筑水田,改变原始耕作方法,使农业生产迅逑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
过去完全没有工业的阿瓦山区,已建立起了水电站、拖拉机站和农具、冶铁、食品加工等地方工业,交通运输、商业、文教、卫生事业也有了十分明显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前,阿佤山区的学校极少,仅沧源一县就有中、小学近200所。佤族人民已有了自己的第一代大学生。在阿佤山区各县都建立了医院,各乡也都有了卫生院和医疗组,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顺法
"天地之病"用顺法,天和地所致的疾病用顺从的方法,因为"天地"不可违抗,只可服从,以调理天地规律与人体的相互关系,以达到康复为目的。
散法
"风致之病用散法",风无形而常变化不断,故用散发的方法治疗。比如:风湿、中风等疾病,用"散"风的药物治疗例如常用黑蚂蚁房、香樟树枝、川芎等。实际上与中医的"祛风"治疗法基本相同。
润法
"润"是指"湿润",认为病因多由火引起,火得水而灭,故和润法。例如烫伤、烧伤等病治疗选用带有水分较多的药物治疗,常用软经草、茶叶、蜂蜜、熊油、蛇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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